假扮律師討債逼簽性愛契約!她遭3度性侵還拍片 惡男判囚10年定讞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中蘇姓男子因性交易認識小美(化名),小美向他借10萬元,雙方約定性交抵債,一次3000元,後來小美向銀行貸款,還清餘款8萬元,但蘇男硬拗沒還清,還假冒女律師,傳訊要求小美繼續配合上床,否則將求償違約金30萬元,並要求她簽下接受「走後門」、錄影的借據,否則要將她性交抵債之事爆料給親友。小美被迫又遭蘇男逞慾3次後,鼓起勇氣報警,檢警在蘇男住處搜出相關影片。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依攝錄影像強制性交罪,判蘇男10年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