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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小美主動提議性交抵債
此案審理時,蘇男否認性侵,辯稱性交行為及過程都經過小美同意,他沒有恐嚇說要把小美性交抵債的事情告訴她家人,是小美主動表示願以每次性交抵償借款3000元。
假冒律師逼女就範
小美則告訴法官,她確實簽下借據,約定以性交方式還債,但她配合幾次後,於2023年6月向銀行借款,1次清償餘款8萬元,自認清償借款完畢而拒絕蘇男邀約性交,沒想到蘇男卻說她還沒還清借款,要求繼續性交,又假冒律師恐嚇說她還欠30多萬元沒清償,須再每月性交1次抵債,若未依約履行,將向法院提起訴訟。
小美指稱,蘇男威脅說若不配合去汽車旅館,就要對她親友及男友公布雙方私密訊息,她怕親友知道這些事,才又配合性交3次,並讓蘇男拍攝性交過程。
借據附註「啪啪時照像錄影」
法官勘驗對話記錄以及借據附註「開發小菊花」、「啪啪時照像與錄影」等內容,認定蘇男利用借款給小美而施壓性侵,犯罪手段極為惡劣,使小美遭到嚴重驚嚇,無法抹滅心理創傷,犯後未見悔意,也沒與小美達成民事和解,最高法院依攝錄影像強制性交罪判蘇男10年徒刑定讞。
性愛契約無效
《民法》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也就是說,合約內容若破壞「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會被判決無效。
律師廖芳萱指出,「性愛契約」不論雙方關係是合法妻子還是小三、討債,且不論是否自願,都因違反公序良俗會被判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