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癱瘓1年!大法官喻「救生員被推下水」 周五擬「復活」突圍裁判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憲法訴訟法》原本規定不論大法官是否足額15人,只要「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並超過半數同意,憲法法庭就可作成釋憲案裁判,但2024年10月許宗力等7名大法官屆退,藍白聯手於同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法,將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裁定的門檻提高為「參與評議大法官不得低於10人、同意宣告違憲不得低於9人」,不論大法官是否足額。總統賴清德2度提名新任大法官人選,都被藍白封殺,造成只剩8名大法官的憲法法庭形同癱瘓已1年,無法作成任何釋憲裁判,大法官呂太郎日前以「救生員被推下水卻不准他自行游上岸」比喻困境。
不過,司法院官網行事曆公布本周五(19日)上午9時「憲法法庭確認裁判文本評議」,顯示將作出裁判,據悉,可能是憲法法庭今年10月受理的台中高鐵新市鎮自辦市地重劃案的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由於該案性質為「聲請統一解釋及法令」,並非針對法規是否違憲,依現行《憲訴法》只要「過半數大法官參與評議、參與評議過半數同意」即可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