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2| 法庭公播上路!法官文家倩曝隱憂 建議增2配套措施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民眾黨於今年5月強推《法院組織法》法庭直播草案,引發法界反彈,高等法院法官文家倩也曾於立院6月召開的公聽會中,堅決反對。不過立院今年6月三讀通過後,新制於10月16日施行,司法院訂定實施辦法,明訂重大矚目案件的「言詞辯論及宣判」過程錄影、錄音,法院可於「宣判後5日」公開播送,但並非同步直播,法律審(最終審)是原則公播,例外不公播;事實審(一、二審)是原則不公播,例外公播。
文家倩接受《知新聞》專訪,歸納「法庭公播」制度的5大重點,指出法案未限制「訴訟外使用」,可能發生外界重製影音時,出現斷章取義帶風向的隱憂,她以英、美的法庭公播制度為例,建議增加2項配套措施,以「藐視法庭罪」及「下架機制」管控不當重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