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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輝達北士科總部靠「黃仁勳條款」開路 知情人士:取得地上權估逾百億

政治 首都風雲
2025/07/18 07:00
秦大富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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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中心/台北報導】AI大廠輝達(NVIDIA)台灣總部落腳台北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卡關,台北市政府在獲得內政部背書後,將擬定「黃仁勳條款」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來解套,目前與新壽談判「合意解約」,不討違約金,並退還新壽已支付的權利金、租金和前期投資金,再與輝達簽新約,基於土地增值與變更道路增加面積,重估權利金與50年租金,估計超過百億。

圖為北士科T17、T18土地。梁建裕攝 zoomin
圖為北士科T17、T18土地。梁建裕攝

輝達執行長黃仁勳5/19在COMPUTEX 演講中宣布,將在北士科打造台灣總部,6/5台北市長蔣萬安在議會公開證實地點就是由新光人壽標租的北士科T17、18兩塊基地, 為了讓輝達順利進駐,「大房東」北市府也展開與「二房東」新壽的角力戰,新壽傾向市府修改契約,直接將地上權轉移給輝達,北市府質疑新壽直接轉讓從輝達方獲得鉅額利益,官方恐涉圖利,北市府持續朝「合意解約」方向與新壽談判,新壽至今未鬆口。

知情人士透露,新壽找了很多大律師稱,地上權契約直接轉給輝達,法律上站得住腳,但市府檢視原契約,必須要地上物蓋好,拿到使照才可轉移,而且要透過公開招標,若新壽直接轉給輝達,涉及違反契約,且公開招標輝達也不見得標得到。

黃仁勳5/19宣布輝達總部落腳北投士林。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黃仁勳5/19宣布輝達總部落腳北投士林。資料照,林林攝

知情人士說,北市府多方研議,找到《土地徵收條例》第44條第1項這條法令解套,經發函請示內政部,回復該條例允許區段徵收土地作為社宅、安置戶或經行政院核准用途時可直接讓售,輝達案並非讓售,而是設定地上權,法律強度更低、彈性更高,應可比照辦理。授權地方政府可自訂相關辦法,依法即可執行。 

知情人士指,依據該條例,北市府若能順利和新壽「合意解約」,土地就可直接賣給輝達,但輝達不想買只想租,所以就請示內政部依《土地徵收條例》專案核准設定地上權給輝達 ,內政部已回函背書,只要市府訂個辦法經府會通過,就可以租給輝達。

台北市長蔣萬安6/5在議會證實,輝達相中的台灣總部地點,就是由新壽標租的北士科T17、18兩塊基地。資料照,林林攝 zoomin
台北市長蔣萬安6/5在議會證實,輝達相中的台灣總部地點,就是由新壽標租的北士科T17、18兩塊基地。資料照,林林攝

知情人士表示,2021年10月前市長柯文哲在任時,新壽以44億標得北士科T17、T18地上權,相比隔鄰T16金元寶集團以82億標得地上權,直到今日都被質疑賤租,北市議會也組調查小組調查,目前新壽已繳款33億多元,基於新壽先期投資,外加兩次變更設計,都委會也審過了,新壽若同意合意解約,市府退還權利金、租金和先期投資費用,再收回土地,合理合規。新壽也沒有支付違約金的問題。

知情人士分析,目前新壽尚未鬆口的主因,在於市府退還的金額,新壽已支付權利金和租金33億多元,另加上先期投資,比如請建築師做了兩次變更設計,喊價超過50億元,市府要不要全部埋單,還待雙方進一步談判。

知情人士說,若是新壽願意合意解約,北市府訂辦法通過府會,會直接將T17、T18地上權轉移給輝達,重新簽約,依照輝達需求,協助變更設計,基於土地增值,權利金和租金都要重新估價,加上變更設計納入道路,面積增加,計算50年租金,估計超過百億。

據消息人士透露,新壽目前的態度是只要不虧錢,不用繳違約金,願意解約退回權利,畢竟還有股東要交代。

據了解,新壽標下後準備興建商業大樓,也評估一定賺錢,孰料因輝達看上想蓋星艦台灣總部,新壽也不敢拒絕或阻擋,就怕成為「全民罪人」。不過,新壽也不能罔顧股東權益,忽視已投入的金額,若能回到最初狀況,當作沒發生新壽標案這事,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至於輝達在北士科蓋總部,重估權利金與50年租金,估計超過百億,加上興建成本等,對一般公司可能是筆很大的費用,但與輝達獲利能力及市值規模超過4兆美元相比,這筆費用看似九牛一毛,對輝達負擔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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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副市長李四川7/15開記者會說明內政部回函北士科地上權轉移案內容。資料照,陳卓邦攝 zoomin
北市副市長李四川7/15開記者會說明內政部回函北士科地上權轉移案內容。資料照,陳卓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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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士科 # T17T18 # 黃仁勳 # 台灣總部 # 蔣萬安 # 李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