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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界盼「狼醫平台」設消滅時效 輕微者短期移除不久留

生活 醫藥
2025/08/22 19:38
林芳如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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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俗稱「狼醫平台」於8月中旬上線,醫師公會全聯會今日(8/22)提出七點建議,包括應設立消滅時效機制,重大案件可依一定期間後下架,較輕微者則應更短期內移除,而不宜永久保留。除非已有重大且具體事證顯示其行為具反覆性、並造成嚴重傷害,否則不宜輕率採取停業或撤照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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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公會全聯會強調,醫師的名譽是其一生執業的根本,若因調查或公開過程中的輕率作為而遭受破壞,即等同剝奪其社會人格,後果之嚴重實難以承受。基於保障醫師基本權益、落實法律原則與制度公平,本會認為此專區的部分設計與運作方式仍有檢討與改進空間。

醫師公會全聯會提出七點不同意見與建議:

一、資訊專區設立標準應公開透明

衛福部應明確揭示設立專區之法源依據、審查程序與判斷標準,並以正式公文通知各醫事團體,以利執行時有共同依循,避免產生標準不一或誤解。更重要的是,公開透明的標準不僅能讓全民了解資訊揭露的依據與範圍,也能讓被公開之醫事人員明確知道自己為何被列入專區。

二、應遵守法律保留與明確性原則

公開醫師相關資訊涉及醫師工作權、名譽權與個人資料保護,如未有明確法律授權,可能引發違憲疑慮。同時不宜以「狼醫平台」等簡略、易致標籤化的稱呼呈現,而應以精確的分類檢索方式,由使用者依主題搜尋。

此平台應設立消滅時效機制,重大案件可依一定期間後下架,較輕微者則應更短期內移除,而不宜永久保留,以兼顧公益性與當事人權益。

三、資訊揭露須符合法律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

目前設立資訊專區並非僅限於醫事人員,但能夠讓全民直接查詢的職業仍屬少數。事實上,各行各業都可能在特定情境下對民眾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甚至帶來出乎意料的傷害。因此,若僅針對特定職業公開資訊,容易引發比例與平等上的疑慮。

本會建議,政府在規畫資訊揭露制度時,應以促進整體社會和諧為前提,審慎檢視那些職業類別確有必要揭露,揭露的範圍與層級應如何區分,如何確保揭露措施符合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同時兼顧社會整體公平性與和諧。

四、落實性平三法,強化雇主與主管機關責任

本會注意到衛福部亦曾提及,在性平事件調查過程中,是否需對涉案醫師採取停職措施。對此,本會呼籲應回歸《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騷擾防治法》之既有規範。上述三法已明確規範雇主對涉案員工的處置方式,如事件涉及雇主本身或主管階層時,政府機關應如何依法介入。

因此,只要確實落實性平三法之規範,相關停職措施即可具備法源依據,不致成為「與法無據」之作為,也能兼顧受害人權益與當事人程序保障。

五、政府與地方機關應積極面對性平事件

本會認為,除了中央衛福部應積極推動外,各縣市之衛生局、社會局處、性平委員會,以及醫師懲戒委員會或其他醫事人員懲戒委員會,均應主動面對性平事件,並以積極態度快速處理各類案件。

六、已公開案件應重新檢討並建立補救機制

本會建議,對於已公開之案件,衛福部應審慎檢視是否均採取一致的判斷標準。倘若發現其中有案件並不符合被公開之條件,應立即檢討相關內容,並及時更正。

若政府公開資訊已對當事人造成不當傷害,衛福部除應檢討制度缺失外,亦應建立補救或補償機制,提出具體方法回復當事人權益。唯有如此,方能避免二度傷害,並展現政府對社會公正的承擔。

七、停業或撤照處分須依法進行,避免恣意擴張

醫師是否於調查中先行停業,或於一定調查程序後撤銷執照,確有其必要討論空間。本會立場為:除非已有重大且具體事證顯示其行為具反覆性、並造成嚴重傷害,否則不宜輕率採取停業或撤照處分。

更重要的是,政府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應嚴格依據現行相關法律規範,不得恣意擴大法律的適用範圍。凡涉及具體處分之情形,應在現有法律方案中尋求解決途徑,以確保制度之正當性與程序正義。唯有如此,方能符合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避免權力濫用並兼顧各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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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醫平台 # 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