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不副署《眷改條例》 行政院:修法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今(6)日出席「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計畫成果發表會」開幕典禮,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法,他表示,明顯違反平等原則,更無視於已經確定的司法判決,同時造成財務負擔,為捍衛《憲法》平等原則跟權力分立原則,決定《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不予副署。
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確定不副署,卓榮泰今受訪時表示,立法院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對一個特定個案的修法動作,明顯違反平等原則,更無視於已經確定的司法判決,同時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也造成負擔,嚴重的是侵犯行政院依照憲法形成施政計畫,而且編列跟提出預算的專屬權。
卓榮泰強調,為捍衛《憲法》平等原則跟權力分立原則,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所以決定這次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不予副署,這是一個重大的決定。
有關立法院2026年1月16日三讀修訂《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由於本案實際上只適用在某眷村,是典型針對特定案件所進行的個案立法,不僅無視個案早已經過司法判決敗訴確定,更悖離司法院釋字第793號解釋所示的「個案立法禁止原則」;且修法結果將增加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負擔,使國家福利資源無法公平分配,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李慧芝指出,立法院此次修法更侵害行政院依憲法形成施政計畫,以及編制並提出預算的專屬權,因此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已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決定就本次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捍衛憲法平等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