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鄉學校師資留人不易 教師籲放寬同一校「綁6年」規定
【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偏鄉學校長期面臨師資問題,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今(6)日舉行公聽會,基層教師建議,目前偏鄉師資制度著重「留人」,要在同一偏鄉學校連續服務6年以上,才能介聘到其他學校,使得老師若在不同偏鄉學校服務,卻年資中斷,制度也導致老師不願到偏鄉任教,建議應將偏遠學校服務總年資累積計算,並給予不可抗力因素的彈性。

偏鄉師資來源嫁接師培體系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2017年12月公布,至今已經約8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與會人士針對偏鄉學校師資問題,提出許多意見。
「偏鄉的問題,其實就是師資問題」,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制度及制策研究中心研究員曾大千表示,優質師資是偏鄉學校教育的最大問題,建議可讓偏鄉師資嫁接師資培育體系,讓修完教育學分者,可以直接到偏鄉擔任代理教師,並以代理取代實習,在偏鄉擔任代理教師的期間結束,就視同完成實習,可直接取得教師證。

偏鄉小校可多校共聘師資
全教總政策研究員、「非山非市」學校教師陳佩瑩則說,目前偏鄉學校老師的待遇沒有優勢,雖然有些偏鄉學校老師可獲地域加給,但以嘉義縣為例,符合發放地域加給資格的國中小只有20所,可是列於偏遠地區學校名冊的卻有97所,也就是將近8成偏遠地區學校,依然沒有給予地域加給,原因在於學校不符合地域加給表所列的條件,例如說偏遠地區學校第一級,規定學校到最近的公車站或火車站的距離要5公里以上,但難道距離4公里,不算交通不便嗎?
陳佩瑩建議,應該檢視偏鄉學校的分級,並細緻劃分學校類型,給予交通、食宿等成本的補貼,並依照學校需求給予資源。
她也提到,偏鄉師資還是應該以正式職缺為優先,否則用一年一聘的代理教師,工作沒有保障,難以留住人,若屬於小校,可以考慮鄰近學校共聘,才能穩定偏鄉師資。

畏懼「綁6年」不敢任教偏鄉
台東縣寶桑國中老師辜鴻霖則點出,師資荒是整個教育體制的問題,並非偏鄉的單點災害,而目前偏鄉師資制度,著重「留人」思維,必須在同一偏鄉學校連續服務6年以上,才能介聘到其他學校,且要任職滿8年,才能拿到久任獎金。
他批評,現行制度表面上鼓勵長期服務,實務上老師可能因家庭、健康等因素,在不同偏鄉學校服務,卻被當成年資中斷,綁定連續服務6年,也讓老師擔心,可能因家庭重大突發事件而中斷,讓人不敢去偏鄉任教。
辜鴻霖建議,應把偏遠學校服務總年資累積計算,不要限制在同一學校,另也提供有條件提早介聘,對於不可抗力因素,給予合理彈性。

離島教師寧可重考也不待
金門土生土長的學生團體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發言時,同樣談及偏鄉教師綁定服務同一學校6年,才能介聘的問題。
他舉例,過去在金門就學,碰上非常多老師因家庭、生活或是個人規劃等,寧願在第二年、第三年選擇重考,就算多了離島加給,也不願意在金門待滿六年,實務上無法解決教師流動率居高不下的問題,建議應該培育在地教師人才。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則指出,從職業風險來看,正式教師的風險,比代理代課教師為低,建議偏鄉代理教師的薪資,要比正式教師更高,以解決風險、任教成本問題,給予偏鄉代理教師足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