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穎孟控前夫推倒害受傷!誠泰董座林致光現身拒認罪 「別叫我少東」原因曝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曾任台北市議員的林穎孟2023年與丈夫、前誠泰銀行副董事長林致光失和,雙方常起爭執,林女聲請暫時保護令獲准後,同年9月疑在家中遭林男拉扯、推倒,膝蓋挫傷、瘀青,她提告傷害罪並於2024年1月離婚,檢方先前不起訴,但林女聲請再議成功,北檢重新偵辦後,認定林致光涉犯傷害、違反保護令罪,今年8月將他起訴。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林致光(58歲)拒認罪,他出庭後受訪時,有記者稱他少東,他說:「不要叫我少東,我現在是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12/12詰問林穎孟 勘驗關鍵7分鐘影片
林致光向法官喊冤說絕對沒有對林穎孟動粗,並聲請勘驗林穎孟當時用手機拍攝的7分鐘影片獲准。法官諭知12月12日開庭勘驗,同日詰問證人林穎孟並進行辯論。
庭訊結束後,林致光受訪說他也不知道婚姻怎麼會演變成現在的結果,出乎意料之外,並喊冤說完全沒有搶手機、推林穎孟,連肢體接觸都沒有,不清楚她的傷從何而來。
反指林穎孟邊錄影邊挑釁
林致光還說,林穎孟當時拿著手機錄影,對他挑釁說「侵害健康權」、「施行暴力」、「丟臉」、「離開我的視線」等語,當時互動一定不愉快,「在我自己的家裡面,她怎麼會用這樣的方式跟我說話?」並強調夫妻之間即便氣氛不好,還是要好好溝通,用正確的方式處理才對,不應該用「旁門左道」或其他想法處理糾紛,甚至不實提告,這是非常不良的示範。

稱林穎孟一度要求分產5000萬
另外,林致光今年8月曾發聲明,表示雙方仍有夫妻剩餘財產案件於台北地院審理中,林女對於僅維持9個多⽉的婚姻,竟於訴訟中⼀度提出5000萬元要求,是否為此⽽反覆提出刑事告訴,不得⽽知。
對此,林致光今天說,短短不到10個月的婚姻期間,林穎孟不斷地要求(金額),最高超過5000萬元,相信司法最後會還他一個公道。

告前夫扯棉被、搶手機還推倒她
林穎孟提告指稱,2023年9月15日深夜11時許,她在家中穿著林致光的上衣休息,但林男未體諒她剛接受人工生殖手術需要休養,要求她把衣服脫下還他,還多次出手拉扯她身上的棉被、與她爭搶手機,甚至將她推倒,導致她右膝挫傷、瘀青,精神上感到痛苦畏懼。
北檢依據驗傷單等事證,認定林男確實對林女動粗導致受傷,觸犯《刑法》傷害、《家暴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等2罪,今年8月起訴林男,並建請法院從重依傷害罪論處。
另控前夫爆粗口嗆聲要揍她
另外,林女控告林男違反保護令,於2023年9月11日在家中強迫她向法院說謊、撤回保護令,並辱罵她:「X!妳給我講的那些。」、「那我要不要改天他媽把妳揍一揍完,之後媽的撤回。」、「妳腦袋真的有問題。」
林男應訊時辯稱,他與林女於2023年6月間吵架,但8月又和好,並達成共識要繼續走下去,之後他接到警局通知才知道有保護令,林女說她很後悔想要撤回保護令,但都沒有撤,所以9月11日問她為何沒撤,至於「那我要不要改天他媽把妳揍一揍完,之後媽的撤回」等語,只是情緒性的比喻。
檢察官認為雙方當時對於撤回保護令之事意見不一,再次起爭執,林男是希望林女在撤回保護令的書狀中幫他澄清,林男在爭執過程中的言行,難以認定惡意侵害、騷擾林女,因此這部分不起訴林男。林女不服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發回北檢重新偵查,但北檢8月間仍不起訴林男。

林穎孟遭助理控假面甜心 涉詐助理費一審判刑
外型亮麗的林穎孟(42歲)曾參與太陽花學運,時代力量2018年提名她投入台北市議員選戰並當選,但她上任後遭5名助理指控挪用勞健保費,還批她「假面甜心」、「草包+低能」,林穎孟控告5名助理求償380萬元,但台北地院2023年判她敗訴,判決指出相關評論並非沒有依據,應保障助理們的言論自由。
爭議不斷的林穎孟2022年退出時代力量,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北市議員想連任,但同年3月爆出詐領助理費案,檢調於7月間約談她與前男友葉曜彰,諭令林女以100萬元交保,當時為她辦保的,就是與她低調完婚的林致光,但雙方後來鬧翻打離婚官司,林致光提告要求她返還這筆保釋金,導致雙方秘婚曝光,不過兩人已在去年1月調解離婚。
至於林穎孟被控涉詐助理費案,台北地院一審去年11月認定她從2019年起以人頭助理等方式詐領26萬餘元助理費,當時的男友葉曜彰則是共犯,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林女3年8月徒刑,另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葉曜彰被依圖利罪判刑5年8月。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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