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性侵小模未遂判2年半! 高檢署不上訴:盼早日執行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被控長年利用藝人光環,在車上、住家等地性侵、猥褻多名女子,士林地檢署首波起訴NONO侵犯6名女子案,高等法院日前維持一審見解,僅認定NONO在車上摸一名小模大腿,噁說:「不要緊張,一回生二回熟。」企圖性侵沒得逞,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2年6月徒刑。針對高院判決,高等檢察署今表示不會上訴,主要原因是希望早日執行NONO應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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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不上訴理由
高檢署今指出,陳宣裕所犯妨害性自主案件,高等法院對於其中5名告訴人部分,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這部分由於一、二審都判無罪,高檢署依據《刑事妥速審判法》,認為並無提起上訴第三審的理由,因此不會提起上訴。
至於陳宣裕涉嫌性侵一名小模未遂部分,高等法院也維持一審判決,判刑2年6月,高檢署認為高院判決的量刑並無違誤或不當,因此高檢署也不上訴,希望判決早日確定,以利執行。
涉性侵猥褻6女 一、二審僅認定1人受害
高等法院今年4月間將NONO判刑2年6月徒刑的案子,檢方起訴NONO涉嫌性侵、猥褻6名女子,但高院維持一審見解,只認定一名小模遭NONO性侵未遂,其餘5女部分,NONO罪嫌不足。
高院判決指出,NONO於2011年2月間,參與《三立電視》某節目錄製時,結識被害女子,當晚9至10時節目錄製完畢後,開車載她回家,但NONO開到北市大同區大稻埕河堤停車場後,違反女子意願,利用體型優勢壓制她,以強暴方式企圖強制性交,女子不斷掙扎抵抗求饒,NONO才作罷而未得逞。
開賓士佯稱載小模回家 繞去河濱公園逞慾
被害女子先前出庭告訴法官,她2011年因擔任節目助理主持人,第一次接觸NONO,當天NONO在節目開錄前跟她要電話,她因為自己是新人,而NONO是前輩,節目又快開錄,所以才給他號碼,但雙方沒任何交談,一下節目到休息室,她就接到NONO電話,問她家在哪,說要送她回家。
被害人告訴法官,她起先拒絕,但NONO一直說可以載她,她考量可以省下時間和車錢,且對方身為知名藝人,應該不會對她做什麼,因此坐上NONO的白色賓士休旅車。
小模哭求NONO放過她
她說,NONO先開到士林夜市下車買東西,接著開往大稻埕,她發現路線不對,告訴NONO她家不是這方向,NONO回稱想先下車走走、聊天吃東西,沒想到車子停在大稻埕,NONO就要她從副駕駛座下車,隨即拉她進後座,強脫她的衣裙磨蹭企圖伸狼爪。
被害人說,只記得NONO很壯、很魁梧、毛很多,她一直哭求不要這樣,甚至一度跌下椅子,NONO才停手,要她穿好衣服送她回家。被害人原本下車想逃跑,但發現外面很暗、旁邊空無一人,無法大叫,只好乖乖坐回前座讓NONO載回家。
犯案後竟稱:一回生二回熟
更離譜的是,NONO伸狼爪之後,車程中若無其事講冷笑話,還摸她大腿說:「不要緊張,一回生二回熟。」但她過於驚恐,下車後整個人癱軟在路邊放聲大哭,並打給工作人員哭訴,工作人員當時雖建議向媒體爆料,但她擔心自己只是小模,會被懷疑是蹭熱度,最後作罷。
受害女隱忍10幾年 看到Me Too不忍了
被害人痛訴,這件事她忍在心裡十幾年,一直想說出口,每當在電視上看到NONO,都會情緒激動,覺得他是禽獸,且一定不只自己一人受害,所以她向很多人說自己的遭遇,想讓大家知道NONO是什麼樣的人。
直到2023年6月,政治圈發起Me Too運動,她告訴先生,如果延燒到演藝圈,就要把NONO惡行說出,但先生起初擔心她的安危並不同意,後來事件延燒到宥勝、黃子佼,尤其看到黃子佼的事件,她認為黃子佼的所作所為,並沒有比NONO更可恥,怎麼可以讓NONO逍遙法外?後續又看到黃子佼企圖輕生的新聞,於是在2023年6月19日下午,在臉書發文揭露當年險遭NONO性侵的經過。
另遭起訴性侵猥褻2女 一審判無罪
此外,檢方第二波起訴NONO涉嫌性侵1名按摩女、在車上強吻1名女粉絲還摸胸,涉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但士林地院日前判NONO均無罪,主要理由是除了2名女子的單方面指控,欠缺其他補強證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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