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高男為處理債務糾紛,先後將33歲的徐男強押到投縣竹山區某茶廠、高雄市三民區某洗車場,最後拘禁龔男提供的屏東縣內埔鄉一間鴿舍內,拘禁期間長達54日,拘禁過程中未提供徐足夠飲食,長時間將徐男雙眼以黑色口罩、膠帶及安全帽封住,並以手銬、鐵鍊將徐男拴在狗籠或房間內,以鐵鍊拖行,還動不動就拿棍棒、藤條長毆打他。
找2人頭自首頂罪
徐男於今年3月11日不堪凌虐死亡,高男用漂白水、清潔劑清理現場後,找了劉男、黃男頂罪,並將徐男屍體交給2人,命令2人把屍體載到斗南某汽車旅館,2人伴屍4天後,於3月15日去警局頂罪自首。
主嫌逃柬埔寨被遣返
當劉男、黃男遭收押後,高男於3月17日搭機逃到柬埔寨,但檢警隨即查出高男及林男、龔男才是真兇,函請外交部註銷高男護照,使高男遭柬埔寨當局遣返回台接受偵辦。
推薦新聞 北檢聲請延押柯文哲、彭振聲!「橘子」滯日不歸遭通緝 護照將註銷
雲林地檢署今依凌虐私行拘禁致死罪,起訴高男及共犯林男、龔男,後續由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至於頂罪的劉男、黃男,將另案偵辦。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表示,民眾若有債務問題,應循法律途徑處理,切勿以暴力或私行拘禁等不法手段解決,雲林地檢署與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嚴查不 法,保障民眾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