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陸28日、29日在北京召開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和「兩岸媒體人峰會」;陸委會表示,政府支持兩岸對等尊嚴,健康有序交流,但「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與「兩岸媒體人峰會」以文化與媒體交流為名,把台灣媒體人、文化人叫到北京訓話和指導,已非單純兩岸文教交流性質,非政府所樂見。
陸委會強調,兩岸交流應去政治化、去風險化,不應涉入政治意涵,中共藉各種交流操作統戰,無助於兩岸化解分歧,也不會得到台灣社會的認同。
陸委會提醒,國人參與兩岸交流活動,應遵守政府法令規範,不得逕自與陸方簽署協議、備忘錄等文書,並應考量台灣社會觀感,避免成為對岸的統戰宣傳樣板,共同維護國家的主權與尊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