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今早9時許與律師抵士林地院時,穿著日本動漫《孤獨搖滾!》T恤、橫條紋短褲與球鞋,有記者問他「是否有話要說」、「槍枝檢驗結果出來了嗎」,但孫安佐都沒回應。
孫安佐否認測試火槍造成公共危險
檢方起訴孫安佐的犯行分為三個部分,首先是他近年先後7次測試火槍,涉犯公共危險罪,士林地院上個月召開移審庭時,孫安佐否認犯罪,辯稱:「我只是去拍片順便做實驗,而且我對火槍有一定了解,當時也選在沒有人、車經過或可燃物的地點。」
法官張毓軒問孫安佐:「你這幾次測試火槍都是在公眾往來的道路、步道或停車場,旁邊有草地、木架等易燃物,火槍噴出火焰超過10公尺,為何認為不會造成公眾危險?」
孫安佐回答說:「火焰都是噴直線,不會往側邊延燒,火焰寬度頂多2、3公尺,而且我往空曠處噴射,前面沒有房子或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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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又問孫安佐,若噴火時發生延燒或誤及他人,他有任何解決方案嗎?孫安佐回答:「我很清楚知道火焰噴射的範圍和距離,就算發生,可以用隨身攜帶的布去拍熄,而且我使用的油料不是軍事用的固態燃料,不會有延燒問題。」
拒認恐嚇公眾罪 辯稱「說危險的是酸民」
檢方起訴的第二部分是孫安佐在溪畔測試火槍還拍片PO網路,涉犯恐嚇公眾罪,孫安佐在移審庭對此也不認罪,他說:「我不認為我有恐嚇公眾,我7年前也拍過類似影片,而且是在相同的地點,當時網友留言內容大多是讚美,沒有人說很危險,就算有一兩個人說危險,也可能是酸民或太過主觀,另外我都有在影片加警語,本案的警語是安全第一,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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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認持有未經許可模擬槍輕罪
檢方起訴孫安佐的第三部分是他非法持有未經許可的3把槍枝,包括具有殺傷力的一把霰彈槍、一把空氣槍、還有一把沒有殺傷力的克拉克模擬槍。
孫安佐辯稱他持有的瓦斯霰彈槍沒有撞針、沒有殺傷力,他也沒有用火藥子彈射擊過,這部分他不認罪;至於空氣槍,他希望能夠重新送驗有沒有殺傷力,如果重驗報告認定有殺傷力,他願意認罪。
孫安佐僅認罪持有未經許可的克拉克模擬槍,此罪刑度1年以下,並非重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