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今早9時許與律師抵士林地院時,穿著日本動漫《孤獨搖滾!》T恤、橫條紋短褲與球鞋,有記者問他「是否有話要說」、「槍枝檢驗結果出來了嗎」,但孫安佐都沒回應。
孫安佐曾在7地點測試火槍 辯稱先確認「無人車經過」
檢方起訴孫安佐的犯行分為三個部分,首先是他近年先後在7個不同地點多次測試火槍,包括白沙灣景觀台、北投登山路中正山福德祠前方道路、台北城市科技大學停車場、北投大業路排水溝,涉犯公共危險罪,對此,孫安佐今天否認犯罪,強調自己7年前曾在相同的大排水溝旁邊測試火槍,當時有上媒體,而媒體報導指稱,警消認為他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可以處罰,所以他今年4月22日才會在同個地點測試,而且他每次測試噴火之前,都會確認沒有人、車經過。
🔗 延伸閱讀《孫安佐羈押44天4罪起訴!當街狂噴自製火槍還藏霰彈槍 拍片計畫曝》
拒認恐嚇公眾 辯稱:其他人也PO噴火片
檢方起訴的第二部分是孫安佐在溪畔測試火槍還拍片PO網路,涉犯恐嚇公眾罪,孫安佐對此也不認罪,他今天說:「噴火片不是只有我會拍,在YT可以找到其他人PO火舞、森林大火甚至火焰噴射器的影片,何況我沒有說要威脅任何人,影片也有加警語『注意安全』。」
法官問孫安佐,上傳這些影片的動機是什麼,他回答:「賺流量,因為流量越高,酬勞越高。」
🔗 延伸閱讀《孫安佐製槍被逮非首次! 曾在美服刑238天》
否認霰彈槍、空氣槍有殺傷力 請求重新鑑定
檢方起訴孫安佐的第三部分是他非法持有未經許可的3把槍枝,包括具有殺傷力的一把霰彈槍、一把空氣槍、還有一把沒有殺傷力的克拉克模擬槍。
孫安佐今天坦承3把槍都是在臉書「生存遊戲」社團向不明人士購買的,但辯稱霰彈槍、空氣槍都沒有殺傷力。
他的律師翁栢垚表示,本案APS CAM870霰彈槍是「第二代」,採氣動式,不可能擊發有底火的子彈,並非具有殺傷力的第一代產品,至於本案空氣槍,律師認為「電子系統可能當機」,造成警方鑑定結果誤認「動能超標」,因此請求法院針對本案霰彈槍、空氣槍是否有殺傷力的爭議,請刑事警察局重新鑑定。
指控檢警違法搜索 請求勘驗火槍片
律師翁栢垚還質疑檢警違法搜索,因為孫安佐雖與父母同住,但他獨自住在三樓房間,三樓是屬於孫安佐的獨立區域,檢警今年5月16日第一次到孫家搜索時,孫安佐在家,他17日被羈押後,檢警隔天18日又去孫家,由孫安佐的父親孫鵬「同意搜索」,但即便是父親,也不能代替成年子女同意檢警搜索,因此18日的搜索有違法嫌疑,該次查扣的空氣槍不能當作本案證據。
對於孫安佐請求對霰彈槍、空氣槍重新鑑定,公訴檢察官認為沒有必要,因為警方已經鑑定2把槍都具有殺傷力,而且孫安佐所稱的那把APS CAM870「第二代」霰彈槍,已經被移除墊片、改裝過,並非原裝貨。
此外,孫安佐請求勘驗本案所有測試火槍的影片,希望證明當下沒有人、車經過,且為偏僻地點,沒有公共危險疑慮,也沒有恐嚇公眾犯意。
本案將擇期再開庭,勘驗相關影片,至於是否將涉案槍枝重新送鑑定,合議庭後續會決定。
今早庭訊開了2小時,中午結束,孫安佐離開時,父親孫鵬開車來接他,有記者問孫安佐「會不會再測試火槍?」、「如果有人模仿出事怎麼辦?」他都沒有回應,上車前舉起右手用2根手指擺在帽沿,比出再見手勢。
前經紀人爆孫安佐「半強迫」拍火槍片
孫安佐4月22日傍晚5時、晚間7時在北投區大排水溝2度拍攝火槍片,孫安佐的時任經紀人「重讀」陳昱中都有參與,因此也遭起訴,陳男今否認檢方起訴他的公共危險、恐嚇公眾罪,並稱4月22日晚間,孫安佐「半強迫」他協助拍攝火槍片,「他執意再測試一次,不讓我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