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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前十大違法雇主出爐 南山人壽居冠!台積電也上榜

勞團今天舉行記者會,公布去年違反勞動法令被裁罰金額前十多的違法雇主。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提供 zoomin
勞團今天舉行記者會,公布去年違反勞動法令被裁罰金額前十多的違法雇主。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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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良博/台北報導】尊嚴勞動修法聯盟今(20)日公布,去年違反勞動法令被裁罰金額前十多的違法雇主,第一名為南山人壽,全年裁罰金額581萬元,第二名、第三名分別是長榮航空378萬元、華航337.5萬元,連台積電也位居第七名,呼籲《勞基法》裁罰上限應提高到300萬元,並提高拒絕勞檢的罰鍰金額到100萬元。

尊嚴勞動修法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公布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統整去年全年度裁罰金額,所統計出的前十大違法雇主名單。  
 
去年前十大違法雇主統計中,第一名的是南山人壽公司,全年裁罰金額高達581萬元,第二、三名則為分別是長榮航空公司378萬元、華航337.5萬元,第四名為每一天調理食品公司250萬元,第五、第六及第八名則由運輸業包辦,分別為指南客運180萬元、高雄客運167萬元及桃園客運164萬元,連台積電也以165萬元位居第七名,第九、第十名則為神鷹保全155萬元及家樂福150萬元。  

去年違反勞基法被裁罰金額前10多的雇主。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提供 zoomin
去年違反勞基法被裁罰金額前10多的雇主。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提供

桃產總秘書魏豫綾表示,就違法類型來看,違反件數最多的條文為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其次為未全額給付工資,第三是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至分鐘,或拒絕提供勞工出勤紀錄副本,第四、第五分別為超時加班、違反七休一規定。

尊嚴勞動修法聯盟召集人洪秀龍指出,南山人壽長期穩居違法大戶第一名,顯見部分大型企業已將罰鍰視為營運成本,細究該公司去年裁罰紀錄,共12次裁罰,卻僅有一筆達到100萬元上限,反映現行制度對大型企業並無實質嚇阻效果,因為除可承擔罰鍰成本外,尚可能透過行政救濟程序翻案。

洪秀龍(左)說,部分大型企業已將罰鍰視為營運成本。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提供 zoomin
洪秀龍(左)說,部分大型企業已將罰鍰視為營運成本。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提供

洪秀龍喊話,應該修《勞基法》,提高違法裁罰上限至300萬,並同步修改「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明確化規定受處罰者的資力達一定規模,以及累計違法次數達一定次數的事業單位,有加重懲處的依據,另也建議,要明定雇主違法導致勞工過勞,應課以刑責,積欠勞工工資超過100萬元,得限制雇主出境,以及事業單位連續違法時,強制負責人參加勞動講習。
  
另外,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吳嘉浤指出,越來越多企業悍然拒絕依法接受勞檢,用「最高罰15萬元」的超低成本來閃避政府查察,有鑑於違法最大宗的「未給予加班費」罰鍰上限是100萬元,呼籲應修法,將拒絕勞檢的裁罰上限,也提高到100萬元,才能讓勞檢單位擁有武器。

吳嘉浤指出,越來越多企業拒絕依法接受勞檢,閃避政府查察。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提供 zoomin
吳嘉浤指出,越來越多企業拒絕依法接受勞檢,閃避政府查察。尊嚴勞動修法聯盟提供

此外,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常務理事吳崇宇強調,勞動部近年許多資料陸續調整檢索方式,包含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檢索方式,無法像過去輸入關鍵字,即找到對應判例,勞檢裁罰紀錄也放任地方政府五花八門的紀錄方式,不僅不利於統計,也讓企業有所遁形,希望勞動部檢索資料應優化便民,

針對勞團呼籲提高違法企業裁罰金額、拒絕勞檢開罰上線等,勞動部回應,企業有違法情事,依《勞基法》規定,可視規模、違法次數加重處罰,或按次連續處罰,且「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針對一定規模或財力的事業單位,在違反超時工作、未依法給予加班費等重要勞動權益事項,均要求全國一致做法,縣市政府應加重裁罰,發揮嚇阻雇主違法效果。

勞動部指出,企業有違法情事,依《勞基法》規定,可視規模、違法次數加重處罰,或按次連續處罰。陳卓邦攝 zoomin
勞動部指出,企業有違法情事,依《勞基法》規定,可視規模、違法次數加重處罰,或按次連續處罰。陳卓邦攝

勞動部也說,今年起要求地方政府經勞檢確認違法處分的事業單位,應即時於次月15日前公布,公告於「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非有正當理由不得下架。

另外,勞動部提到,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件流程管理系統正在改版作業,預計4月中旬起可供民眾開始使用,目前暫將裁決決定書公告於勞動部網站,未來於新系統上線後,即可透過輸入關鍵字查詢裁決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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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檢 # 違法雇主 # 勞基法 # 南山人壽 # 台積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