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團出手了!再聲請釋憲總預算、財劃法 柯建銘:大罷免定大成功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今年度總預算及去年底修正的中央財政收支畫法經總統公告後,均已上路,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黨團總召柯建銘抨擊藍白用前所未有手段修法,凌遲整個憲法程序,這一年國家大混亂,宛如洗三溫暖,然國家憲政必須常溫,不應該忽冷忽熱,他相信大法官自有判斷,有足夠理由在這兩案作出違憲宣判。

民進黨團今早召開「不要站在違憲對立面」記者會,宣布就總預算、財劃法2案聲請釋憲,柯建銘說,藍白永遠站在憲法對立面,視憲法於無物,意味他們永遠不執政,「大罷免時代,在憲法法庭上、在釋憲的路上,必定大成功。」

柯建銘指,民間連署、民意全部起來,加上民進黨團51名立委,分進合擊,民進黨團跟藍白短兵相接一年了,這一年來國家大混亂,宛如洗三溫暖,上沖下洗忽冷忽熱,造成國家憲政體制的破壞。他批藍白,仗國會多數恣意妄為、毀憲亂政,莫此為甚,中華民國立國以來最混亂黑暗時期就是過去一年,且仍在進行式。
柯建銘指,國家憲政必須是常溫,不應該忽冷忽熱,藍白用前所未有手段修法,凌虐、凌遲整個憲法程序,最後結果必定邪不勝正,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當民意起來之時,大罷免絕對大成功。他也相信大法官自有判斷,非常尊重大法官憲法審查。
柯建銘說明總預算違憲的三大理由,第一、難以確定刪減數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當年大法官520釋字指出預算等於措施性法律,既然是法律,刪減凍結數額必須具明確性;第二、立院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減列預算,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第三、也違反預算法第49條規定及法治國原則。

財劃法部分,柯建銘說明,中華民國所有法律中,只有財劃法是依照憲法第10、13章而定,換句話說,財劃法是準憲法,第10章規定中央地方關係,第13章談到國防、外交、經濟、財政、社會安全、教育等等,在此原則下,此次財劃法修有四大違憲之處,第一、大幅刪減中央可用財源;第二、直接改變中央與地方財政結構;第三、未併同檢討中央與地方事權分配,衝擊中央財政量能,違反任務跟財務原則,給錢就要辦事;第四、擴大城鄉差距,違反憲法第147條。
民進黨團結束記者會後,直趨司法院遞送釋憲聲請書,柯建銘信心表示,大法官很有理由可以做違憲審判;假若未來大法官宣判違憲,已在執行、解凍的總預算項目如何處理,柯建銘解讀,就照行政院原編列情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