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論文被資策會控抄襲!一審獲判不受理 二審結果今出爐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抄襲爭議,引發多件官司,其中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分別提起刑、民事訴訟,控告高虹安侵害著作權,民事部分,智財法院一審認定高虹安將自己先前任職資策會時參與的研究計畫內容,放進論文但未註明出處,侵害屬於資策會的著作權,去年判高虹安賠償40萬元,須將侵權內容從博士論文刪除,還要將判決主文登報,可上訴。刑事部分,資策會提起自訴,台北地院審理認為資策會提告時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判決不受理,上訴後,二審智財法院將於今早9時30分宣判。
高虹安論文涉抄襲自己參與的著作挨告 刑事一審判不受理
資策會提告指稱,經濟部2008年補助資策會1億多元,執行「科技研究發展專案創新前瞻計畫」研究計畫,當時在資策會任職研究員的高虹安,參與研究計畫並與同事寫了《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製造品質預測之稀疏編碼》2篇著作,納入研究計畫成果,著作權屬於資策會,但高虹安2018年發表的博士論文《運用分類及關聯規則探勘技術之多生產站製造品質預測模型》,卻抄襲先前2篇著作,且未註明資料出處為資策會研究計畫著作,因此提起刑事自訴,指控高虹安違反《著作權法》,另提民事訴訟向高虹安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她刪除論文中的侵權內容。
刑事部分一審認為,旅美教授陳時奮早於2021年10月就陸續在臉書發文質疑高虹安論文抄襲,資策會卻直到2022年10月25日才提告,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因此判決不受理。
辯稱引用自己著作 無須資策會授權
求償案審理時,高虹安表示她2008年到資策會任職,2012年要前往美國工讀辛辛那提大學機械博士學位時,向資策會提出辭呈,但因她赴美研習的工業大數據及人工智慧領域為國內產業未來趨勢,經協調後,資策會同意她留任,以赴美出差方式研修博士學位,研修期間差旅費用可向資策會申報,她也透過線上會議方式,參與資策會開會、服務輔導產業客戶,既然她是在任職期間撰寫博士論文,就算引用自己的著作,依資策會員工服務合約,是職務上正常使用行為,不用得到資策會同意或授權,並無違反員工服務合約或侵害資策會著作權。
另外,高虹安主張她的博士論文、2篇著作都未用於營利,無須取得資策會授權,且兩者重複部分僅6%,她還強調自己擁有2篇著作的著作權。
一審判高虹安賠資策會40萬
但智財法院認為,資策會耗費相當人力、資源,完成研究計畫,高虹安為完成自己博士學位及論文,未經資策會同意就擅自利用研究計畫中2篇著作的核心精華內容,作為論文的一部分,以節省自己撰寫論文的時間及成本,有違學術倫理。
考量高虹安是2篇著作的「第一作者」,應付出相當研究努力及貢獻,智財法院2025年12月判決高虹安賠償資策會40萬元,須將侵權內容從博士論文刪除,還要將判決主文登報,可上訴。
告陳時奮誹謗 反遭起訴誣告罪判刑
高虹安另因博士論文吃上誣告官司,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2021年10月起陸續發文質疑高虹安論文抄襲,被她控告加重誹謗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高虹安明知自己抄襲還告陳時奮,不僅將陳男不起訴,還反過來起訴高虹安涉犯刑度7年以下的誣告罪。
法院一審認定高虹安明知自己論文「大量抄襲」卻控告陳時奮,2024年8月依誣告罪判高虹安10月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審酌高虹安犯行的惡性並非重大,2025年7月改判6月徒刑。全案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涉詐助理費仍纏訟
另外,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一審認定她A了11萬餘元,2024年7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身為新竹市長的高虹安隨即被內政部停職。
但二審2025年12月逆轉判決高虹安不構成貪污,僅因向立院請領助理費填載不實,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高虹安隨即復職新竹市長,全案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