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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阿貓阿狗」抽血!衛福部補破網 明定醫事人員才可執行

生活 醫藥
2025/08/28 13:24
林芳如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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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台師大女足不僅被迫抽血,竟還允許非醫事人員執行抽血,遭綠委揭露問題來自衛生福利部2012年一紙荒唐函釋,導致「阿貓阿狗都可以抽血」。衛福部近日補充函釋,認定抽血是醫事專業技術,無論是用於人體研究或診斷治療,因此改為必須由執業中的醫事人員才可執行。

無論是用於人體研究或診斷治療,抽血必須由執業中的醫事人員才可執行。李柏毅攝 zoomin
無論是用於人體研究或診斷治療,抽血必須由執業中的醫事人員才可執行。李柏毅攝

衛福部2012年4月11日衛署醫字第1010203180號函釋,回覆學校詢問校護協助校內研究計畫進行人體抽血採檢的適法性,當時認為研究計畫進行人體抽血採樣,非屬醫療輔助行為,因此涉及需要抽血的研究計畫,進行抽血的人沒有任何資格限制,只要IRB計畫審查通過即可。

立委林淑芬7月中旬在立法院質詢衛福部長邱泰源,痛批這個荒唐函釋讓「阿貓阿狗也可以抽血」,要求衛福部重新檢討人體研究法,特別是收案地點不在醫療院所的研究,涉及抽血行為的人員資格清楚框定,而且要符合受試者權益保障,訂定更多行政指引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所依循。邱泰源允諾馬上亡羊補牢,一個月內重新檢討制度。

衛福部針對「人體研究計畫涉人體血液採集」之疑義,已於8月17日公告補充函釋,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最新定調抽血為醫事專業技術,應由接受相關抽血訓練,且具有效期間執業執照之醫事專業人員才可執行抽血,不因抽血是用於診斷、治療或人體研究而有不同,未來IRB審查涉及抽血的人體研究,應參考這個補充函釋。

衛部醫字第1141666600號補充函釋,醫事檢驗師法、護理人員法、醫師法所定各該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之範圍,與醫事檢驗師、醫事檢驗生、護理師、護士或醫師均受過抽血之相關訓練,從而得從事抽血者,即應由上開醫事人員為之,始能保障接受抽血者之生命及身體健康,並符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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