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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怒奔司法院!律師被呼巴掌台中地院「無作為」還說謊 受害律師轟法官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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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王煌忠/連線報導】台中地方法院法庭外昨(17日)下午發生暴力事件,先前多次攻擊律師的46歲林姓女子,當眾掌摑旁聽的律師吳中和,但在場法警未逮捕林女引發爭議。台中地院昨深夜說明「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且當下無法立即判斷傷勢,加上轄區警方於8分鐘內到場接手,因此未當場逮捕林女」,引發吳中和痛批法院顢頇,「如果這一巴掌打在法官或檢察官臉上,還會討論要不要逮捕嗎」。吳中和與全國律師聯合會成員今早到司法院前抗議,怒批台中地院「長期不作為」,可預見林女施暴卻沒阻止,並要求更正新聞稿內容,還原事實。

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法庭外掌摑律師吳中和(左),全國律師聯合會成員到司法院抗議(右)。民眾提供 zoomin
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法庭外掌摑律師吳中和(左),全國律師聯合會成員到司法院抗議(右)。民眾提供

全律會:林女有多次攻擊律師紀錄

全國律師聯合會秘書長林俊宏等多名成員,今早和吳中和穿著律師袍到司法院前抗議,強調不只是回應台中地方法院發生的律師遭攻擊事件,更是要清楚指出這不是一場突發事件,而是一場「早已可以預見,卻沒有被阻止」的制度性失靈。

全律會指出,林女過去有多次攻擊律師紀錄,且於案發當日在法院持續叫囂、辱罵、遊走,風險已經反覆出現、持續累積,但院方並未即時制止,也未採取必要處置,最終導致實際暴力攻擊發生,這不是單一瞬間的失控,而是長期忽視風險、長期不作為所造成的必然結果,「我們要很清楚地說,這起事件不只是個案,而是台中地方法院長期不作為的結果」。

林姓女子昨天下午在台中地院開庭,在庭外突然出手掌摑台中市律師公會吳姓理事長。民眾提供 zoomin
林姓女子昨天下午在台中地院開庭,在庭外突然出手掌摑台中市律師公會吳姓理事長。民眾提供

批台中地院不作為 逃避責任

全律會強調,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現行犯可即時處置,但在風險已經如此明確的情況下,仍然沒有看見法院的積極作為,顯示的不只是現場應變失靈,更反映出整體制度的鬆動。而這樣的問題,並非僅止於個別法院,而是涉及司法院對於各級法院在安全管理、教育訓練與風險預防上的監督機制,顯然仍有不足,「如果一個風險可以被一再看見,卻沒有被處理,那就不是意外,而是制度選擇了忽視」。

此外,全律會表示更令人遺憾的是,事後台中地方法院的說明,仍將事件定性為突發狀況,甚至錯誤描述事實,這不只是事實認定問題,而是對制度責任的逃避,因此全律會成員站在司法院前要把問題講清楚:「問題不在一時,而在長期;不在個人,而在制度。」

全律會3點聲明 要台中地院更正新聞稿 

全律會提出3點明確訴求:

第一、要求台中地方法院立即更正新聞稿內容,還原事實,停止錯誤說明及切割責任

第二、全聯會將審慎評估,是否就本案涉及指揮監督責任,送請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讓責任能夠被具體檢視,而不是被制度稀釋。

第三、也是最核心的一點,要求司法院正面面對問題,將律師人身安全納入制度性保障,建立一致且可執行的安全機制,包括高風險個案預警、現場即時處置標準,以及完整的教育訓練與資源配置。

全律會特別強調,如果連在法院裡都無法確保安全,那受傷的不只是律師,而是整個司法的信任。

司法院今早由發言人吳定亞出面接下全律會的陳情書。

全國律師公會成員到司法院前抗議律師遭掌摑事件。民眾提供 zoomin
全國律師公會成員到司法院前抗議律師遭掌摑事件。民眾提供

吳中和:林女曾當庭嗆「我要殺了他們」

吳中和今在司法院前表示,林女曾於今年2月法庭內使用手機,他當時起身跟法官反應說:「被告拿著手機對我們拍照。」請法官命法警檢視她的手機,如果有拍照請她刪除相片,但法官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反而放任林女一直咆哮,最後情勢沒辦法控制,法官竟然要求他與台中律師公會秘書長先離開法庭。

吳中和表示,他尊重法官的訴訟指揮,與秘書長離開法庭後,不知道法官在裡面怎麼安撫林女,但是突然聽到林女說:「請法警把外面那兩個人抓進來,我要當庭殺了他們兩個。」但法官仍然沒對林女做任何強制處分。

吳中和說,他等林女自由離開法院,和秘書長進入法庭,想確認法官有無使用強制力勘驗林女手機檢視照片,法官竟說,因為她是女性,若使用強制力會違反比例原則,因此沒命法警強制檢查手機,讓他不滿。

律師吳中和(中)與全律會成員到司法院抗議。民眾提供 zoomin
律師吳中和(中)與全律會成員到司法院抗議。民眾提供

多名律師、記者目擊掌摑事件

據了解,林女過去一年接連涉及攻擊、恐嚇3名女律師,台中地院昨開庭,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律師吳中和到場旁聽,法院雖增派法警到場,吳中和卻在法庭外走廊遭情緒失控的林女被猛甩一巴掌。

吳中和告訴《知新聞》,事發當下他立即表明「一定提告」,且掌摑聲響巨大,在場律師及媒體都親眼目睹、親耳聽見,現場也有監視器錄影,攻擊力道明顯,「難道這樣不算傷害?」

台中地院解釋未逮捕林女原因

台中地院昨深夜回應指出,當時法庭外人潮眾多,法警首要任務為隔離雙方、防止衝突擴大;另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且當下無法立即判斷傷勢,加上轄區警方於8分鐘內到場接手,因此未當場逮捕林女。

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取自吳中和FB zoomin
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取自吳中和FB

對於台中地院說法,吳中和質疑,是否逮捕與是否提告屬兩個不同層次,即使為告訴乃論罪,仍應先依現行犯處置,再由被害人決定是否提出告訴,認為院方說法形同推卸責任。

吳中和進一步批評,台中地院對事件處理態度消極,甚至出現「雙標」,更直言,「如果今天這一巴掌是打在法官或檢察官臉上,還會討論要不要逮捕嗎?」

林女恐嚇律師已非首次

吳中和指出,早在今年2月10日旁聽時,就曾遭林女當庭出言威脅「要殺他」,該行為已涉及恐嚇罪,屬非告訴乃論,但當時同樣未見法官做出任何即時強制作為,就讓林女離去,顯示院方在維護人身安全上明顯失守。

吳中和質疑法院安撫鬧事者 卻要律師和記者離開

此外,承審法官昨天裁定將案件改為不公開審理,吳中和不滿指出,法官對於鬧事者「極盡安撫」,卻將現場未干擾秩序的律師與記者全數請出,他「完全無法接受」。

台中地院則表示,對於院內再度發生暴力事件深感遺憾,將檢討警力配置並強化應變訓練,以維護法庭秩序與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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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地院暴力 # 掌摑律師 # 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