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七期豪宅成煉獄!十大酷刑虐殺畫面讓檢察官哽咽 警友會副站長判決出爐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七期豪宅前年底發生駭人聽聞的虐殺命案,32歲劉姓主嫌與同夥以多達10種工具凌虐許姓男子致死,還將行兇過程全程錄影,死者不斷哀嚎「救命」仍遭痛擊,台中地院國民法庭連續5天開庭審理,當庭勘驗畫面,讓公訴檢察官不禁哽咽,痛斥凶嫌泯滅人性,對劉姓主嫌求處無期徒刑,另兩名共犯求刑12年6月至14年3月。國民法庭今天下午依施以凌虐而私刑拘禁致死罪,判處劉姓主嫌無期徒刑,2共犯分別判處12年、13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七期豪宅囚禁虐殺被害人
檢方起訴指出,從事博弈事業的32歲劉姓主嫌原是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警友站副站長,因與37歲許姓男助理有債務糾紛,竟夥同37歲劉姓友人、19歲石姓員工及一名林姓少年,於2024年10月18日將許男拘禁在其月租8萬元的七期豪宅。
許男遭拘禁期間,遭劉男等人持鋁製球棒、皮帶、鐵鎚、六角鈑手、尖刀、噴槍型打火機、電擊棒、空氣槍、吸塵器尖端及老虎鉗等至少10種工具輪番施暴,並潑灑酒精、辣椒醬,甚至強迫許男服用毒品,還以老虎鉗夾拔牙齒,導致許男全身留下62處傷口,歷經一整天酷刑後死亡,手段殘忍。
當庭勘驗虐殺錄影 慘況令檢察官哽咽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連續5天審理,公訴檢察官在法庭上再次提示劉男等人自行錄下的凌虐影像,其中一段顯示,劉男等人在陽台持球棒、榔頭猛砸許男膝蓋,許男痛到哀嚎、連喊多聲「救命」、「救命啊」,卻無人停手。
讓公訴檢察官當庭哽咽表示,畫面令人無法忘卻,足見死者臨終前承受極大痛苦與恐慌,仍想活下去卻遭無情剝奪,痛斥被告泯滅人性、將人命視如牲畜。
犯後謊稱死者自殘 涉串滅證
檢方指出,經精神鑑定,劉姓主嫌案發時精神、心智狀態正常,與毒品濫用無關,不符《刑法》第19條減刑要件;且劉等人犯後不僅向民間救護人員謊稱自己是「警方人員」,並指稱許男自殘,還清理現場、串證滅證、製造假證據,犯後態度惡劣。
主嫌案發1年才提出抄佛經悔過 動機可議
此外,劉姓主嫌曾任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警友站副站長,案發後已遭除名,檢方也痛批,劉男從事不法博弈,月租8萬元入住七期豪宅、生活奢靡,卻遲未賠償被害家屬,案發一年多後才提出「抄佛經」表態悔過,質疑其動機不單純、意在求減刑。
庭訊中,3名被告對罪責大致無異議,其中劉姓共犯當庭認錯,表示非常後悔,雖未直接動手打死者,但未阻止同夥施暴並參與綑綁,願意承擔責任。劉姓主嫌的律師則針對「拔牙」情節提出質疑,指現場未發現牙齒、法醫亦無法確認缺牙原因,請求法官斟酌。
檢察官則強調,3人並非沒有能力結束生命,而是刻意避免立即致命,讓死者在極度痛苦中延續生命,形同精神凌遲與非人道虐待,是對生命尊嚴的全面否定,犯行已符合「三人以上共同攜帶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罪」。
檢方綜合犯行手段、犯後態度及各項量刑因子,具體向國民法庭建議,判處劉姓主嫌無期徒刑,另劉姓共犯求刑12年6月至13年9月,石姓共犯13年至14年3月。
台中地院國民法庭歷經5天密集審理,今天下午宣判,認劉姓主嫌,劉姓、石姓共犯3人犯施以凌虐而私刑拘禁致死,分別判處劉姓主嫌無期徒刑,2共犯分別判處12年、13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