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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肥大槽化線日檢舉百件!遭法院打臉 交通部:一輪壓線就算跨越「會檢討」

立委林俊憲(左)關注台南肥大槽化線日檢舉百件議題,右為交通部次長伍勝園。翻攝立法院官網 zoomin
立委林俊憲(左)關注台南肥大槽化線日檢舉百件議題,右為交通部次長伍勝園。翻攝立法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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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立委關注交通標線民生議題,直指台南太子路槽化線寬肥,開車不小心就壓到,一個輪子都不行,一天檢舉上百件,民怨四起,立委翻出過去判決,公路局敗訴,車輛4分之3仍留在原車道,無法達到跨越程度,對此,交通部回應,壓到線就算跨越,確實不一定要畫那麼大,至於「跨越」標準在找地方、警政單位做檢討。

立法院今審查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立委林俊憲質詢,交通標線問題跟民眾息息相關,他指出,台南仁德太子路有劃設槽化線, 一天檢舉100多件,他這才知道,原來槽化線即便一個輪子壓過去都不行,所以只要輪子壓上去警察就馬上開單,到底槽化線對車輛是完全禁止嗎?連壓到都不行嗎?

林俊憲翻出法律規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1條規定,槽化線用以引導車輛駕駛人循指示之路線行駛,並禁止跨越。所以什麼叫跨越,四個輪子還是一個輪子壓過就算?伍勝園回應,壓到線就算跨越。

林俊憲說,一個輪子壓到就開單,都以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交通標誌去開罰,就有民眾不服被開罰900元,應該是車子整個都壓過去才算跨越,花蓮地方法院105年4月判決,法院曾判決公路局敗訴,並指出車輛前後輪壓到槽化線上,但車輛4分之3仍留在原車道,尚無法達到跨越槽化線程度,「交通規定訂得像在上國文課。」

觀看日本的槽化線,車子一般可以行駛在槽化線上 ,除非明定禁止,屬於導流帶, 台灣號誌沒有一定標準,台南仁德槽化線這麼寬、這麼肥,開車不小心就壓到,就有熱心的檢舉達人一天檢舉上百個,民怨四起,是台南市政府下令警方暫停開罰。

伍勝園回應該案例,台南太子路槽化線是引導車輛朝正確方向走,再請路政及道安司和地方政府協調,確實不一定要畫那麼大,至於「跨越」標準在找地方、警政單位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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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槽化線 # 交通部 # 台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