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法官不倫已婚女法助!台中地院啟動調查 她嗆律師夫「沒愛過你」判離婚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士林地院法官助理蘇女新婚4個月時,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台中地院蔡姓男法官,進而爆出婚外情,2人不僅相約出遊,還互傳裸照、發生性行為,蘇女甚至向擔任律師的丈夫提出離婚,丈夫氣炸訴請離婚並求償百萬元。士林地院審酌蘇女坦承丈夫指控的外遇事實,日前判她要賠丈夫2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判准離婚。男律師另向蔡姓法官提告求償,另案審理中。台中地院今發聲明,已對蔡姓法官啟動自律行政調查。
台中地院聲明指出,關於媒體報導蔡姓法官與已婚的蘇姓女法助疑涉不當男女交往一事,台中地院為釐清事實及責任輕重,已由相關庭長及主管組成專案調查小組,並啟動自律程序處理中。
新婚4月人妻就出軌偷吃法官
據了解,法官助理蘇女年約30歲,外型亮麗,她丈夫提告指稱2024年7月7日結婚後,沒想到妻子蘇女於同年11月初到12月間出軌,和蔡姓法官出遊、擁抱、親吻,甚至發生性行為、互傳裸露等不雅照,妻子還在同年11月底提出離婚。
更令丈夫心碎的是,發現妻子出軌後,妻子竟說,「從來沒有愛過你」,還說之所以會結婚,是因為丈夫婚前一直對她很好,讓丈夫深受打擊。
夫不滿砸大錢辦婚禮 心碎訴離求償
丈夫不滿辦婚禮就花費70多萬元,購買訂婚金飾、鑽戒、對戒,以及婚禮場地布置、找婚攝及請樂團現場演奏等,且事後雙方到德國和瑞士蜜月,還花22萬送妻子名牌包,過去也曾送妻子包包,平常還給予金錢資助,因此除請法院判准離婚,也向妻子蘇女求償100萬元財產及非財產損害。
人妻認了外遇同意離婚 法院判准也判賠
蘇女出庭時表示同意離婚,也坦承丈夫指控外遇的內容,但抱怨丈夫婚後希望她一起回家,還要求她做家事,且如果她要和朋友見面,丈夫就強烈反對,以此主張丈夫在婚姻中也有過失,並提及丈夫另於民事庭請求250萬元侵害配偶權的損害。
法官審酌蘇女丈夫擔任律師,月入約15萬元,蘇女則為法官助理,收入約6萬元,考量蘇女於婚後4個月就出軌,無情言論造成丈夫痛苦,因此判准離婚,蘇女並須賠償丈夫20萬元精神慰撫金;至於丈夫請求財產上損害,法官認為,這是雙方先前婚姻儀式和生活的常見開銷,無法證明為離婚造成的財產損害,因此未判准。
蘇女丈夫另向蔡姓法官提告求償部分,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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