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說明,自100年1月起陸續提供電動車輛減免稅,截至114年11月底止,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約93萬輛,減免徵稅額約台幣289億元,免徵使用牌照稅約12萬輛,免徵稅額約92億元。
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我國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119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2050淨零排放願景,並考量燃油車輛與電動車輛為相互替代之產品,期使產業衡平發展,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獲致共識,延長電動車輛減免稅實施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屆期併同檢討我國車輛產業及淨零排放政策。
財政部表示,電動車輛減免稅可減輕民眾行的負擔,鼓勵民眾選擇購買低污染車輛,提升電動車輛普及率,並兼顧車輛產業發展,對整體產業、社會及生活環境均具正面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