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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免牌照稅、貨物稅再延5年 財政部:14年共免徵約381億
出版時間:2025/12/23 11:48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使用牌照稅法修正草案,延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車輛(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電動車輛減免稅)實施期間5年,至119年12月31日。根據財政部統計,11年來免徵的貨物稅與牌照稅共約381億元。
財政部說明,自100年1月起陸續提供電動車輛減免稅,截至114年11月底止,電動車輛減免徵貨物稅約93萬輛,減免徵稅額約台幣289億元,免徵使用牌照稅約12萬輛,免徵稅額約92億元。
為節能減碳,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以利我國電動車輛相關產業發展,達成政府119年運具電動化階段性目標及實現2050淨零排放願景,並考量燃油車輛與電動車輛為相互替代之產品,期使產業衡平發展,經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獲致共識,延長電動車輛減免稅實施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屆期併同檢討我國車輛產業及淨零排放政策。
財政部表示,電動車輛減免稅可減輕民眾行的負擔,鼓勵民眾選擇購買低污染車輛,提升電動車輛普及率,並兼顧車輛產業發展,對整體產業、社會及生活環境均具正面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