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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明日之星4度性侵女警!劣行曝光竟辯婚外情遭打臉 二審判決出爐

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取自FB@陳彥錦)涉4度性侵一名女子,判刑7年。 zoomin
中正一分局前偵查隊長陳彥錦(取自FB@陳彥錦)涉4度性侵一名女子,判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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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曾任法務部前部長施茂林隨扈的警官陳彥錦,被控2020至2022年間擔任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長時,對1名女警性騷,見對方隱忍未發,竟食髓知味得寸進尺,4度性侵,被害人礙於職涯發展不敢報案,為了逃離狼爪,最終申請調單位,沒想到陳男不滿被害人將離開,竟在辦公室寢室性侵被害人,還嗆「要你牢牢記住我」,被害人忍無可忍,在他人建議下,向信任的長官求助報案,全案才曝光。

惡劣的是,陳男案發後還辯稱,雙方是婚外情關係,但法官根據被害人驗傷單、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以及相關證人對話,不採信陳男辯詞,高等法院今依3個強制性交、1個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陳男7年徒刑。仍可上訴。

本文大綱

此新聞涉及成年議題,未滿18歲請勿觀看

已婚警界明日之星 曾是法務部長隨扈竟性侵 

已婚的陳彥錦(47歲)是警察大學66期畢業,曾任職刑事警察局、台北市刑大毒品查緝中心,表現優異,因此被選派為法務部長隨扈,他後來到北市文山一分局、中正一分局當偵查隊長,原本是警界明日之星,卻因性侵案遭記過免職還遭判刑。

性騷得逞得寸進尺 直奔被害人住處性侵

一審判決指出,陳彥錦於2020年9月利用與被害人共乘計程車後座的機會,伸手摸被害人大腿,見被害人隱忍不敢反抗,認為有機可乘,2020年12月10日先傳成人影片給被害人,接著到被害人住處樓下狂打電話命她開門,還不斷大喊「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在那邊」。

被害人礙於陳彥錦身為偵查隊隊長,且不斷叫囂,只好下樓請他離開,陳男竟趁她開門時,自行進入被害人住處,被害人藉口如廁,進到洗手間內打給男性友人求助未果,走出洗手間隨即遭陳彥錦推倒,利用身形優勢強行性侵得逞。

車上2度犯案 1次得逞1次未遂

12月29日晚上,陳彥錦又命被害人一起下班,堅持搭計程車載她回家,並尾隨被害人進入住處,再次性侵得逞。

2021年12月9日,陳彥錦於餐敘後,命令被害人開公務車載他和友人到指定地點,並於友人下車後,要求被害人將車輛開到偏僻處企圖性侵,但這次被害人不斷抗拒,陳彥錦最終在車上自瀆洩慾。

被害人調職成功 竟再遭性侵「要你牢牢記住」

被害人多次想申請調職逃離狼爪,卻都被擋下,2022年4月終於申請獲准,陳彥錦得知被害人將調動,6月1日晚間竟在辦公室喝酒,不斷傳訊要求被害人到廁所和他通話,干擾被害人工作,並在其他同事都下班後,強拉被害人到辦公室寢室,強脫被害人衣物性侵,還嗆「我要妳牢牢記住我」,甚至在逞慾後命被害人全裸陪他一起睡40分鐘。

被害人趁陳彥錦睡著,才得已離去,被害人最終忍無可忍,向信任的警政長官求助,完成報案程序,全案才曝光。 

鐵證打臉婚外情辯詞 法官批惡劣抹黑重判

法院審理時,陳彥錦堅稱,自己和被害人是情侶關係,但礙於他的已婚身分,才一直沒公開,否認性侵。但法官審酌被害人的前同事和友人證詞,均指曾聽被害人說過遭陳男伸狼爪,並建議被害人蒐證報案,但被害人因擔心影響職涯選擇隱忍,其中一名證人稱,得知被害人最後一次遭性侵,告訴她這次一定要處理,且會出手協助,被害人最後向一名信任的警政長官諮詢,才正式報案,法官因此認定陳男4度性侵被害人。

法官痛批陳男身為查緝犯罪之員警,竟縱任一己性慾性侵被害人,導致被害人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有愧於初任警官時之誓詞,惡性非輕,且犯後否認還抹黑被害人和他發生婚外情,依3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強制性交罪、1個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及機會故意犯強制性交罪未遂罪判處2年6月到5年不等徒刑,應執行7年徒刑。

全案上訴後,二審今仍判他7年。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去年判陳彥錦要賠償被害人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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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彥錦 # 警員性侵 # 施茂林隨扈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