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虐死!兒盟高層出庭護陳尚潔 督導曾指她「嚴重疏失」改口控檢方筆錄不實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兒福聯盟轉介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以綑綁塞水桶、毆打、餵食燒焦廚餘、罰站等方式,虐死1歲男童剴剴,一審判姊妹各無期徒刑、18年徒刑,全案高院審理中。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也因明知剴剴受傷,卻向剴剴外婆稱劉彩萱「非常有愛」,還在剴剴死亡後造假訪視記錄等10疏失,導致剴剴錯失黃金救援時間,也被起訴。
台北地院日前開庭時,陳尚潔不認罪,北院今再度開庭,傳喚當時為剴剴急救的萬芳醫院醫師黃聖心、兒盟副處長李芳玲、督導江怡韻等3人作證。江怡韻於檢方偵查作證時,曾指她認為陳尚潔有嚴重疏失,但江女今天到北院作證時,改口否認曾向檢察官這樣說,宣稱「不知為何筆錄記成這樣」,但引發法官質疑「當時應訊完沒有看過筆錄並簽名嗎」、「這是對檢察官很嚴重的指控」。
保母謊稱剴剴因溢奶「越來越喘」
萬芳醫院急診室主治醫師黃聖心作證說,2023年12月24日凌晨,剴剴被送來醫院時,體溫只有24度,診斷認定他到院前呼吸心跳已停止,打開嘴巴放置氣管急救時,並無溢奶狀況,跟保母劉彩萱陳述的不符合,「保母說小朋友喝奶後,因為溢奶越來越喘」。
黃聖心證稱,她當時看到剴剴耳朵後方、生殖器、肚子等部位有瘀青、傷口,都是幼童難以自行造成的傷勢,保母卻疑似有意把死因導向溢奶,由於種種可疑跡象,所以醫院向警察通報。
剴剴牙齒脫落 醫師:不是因為磨牙
針對剴剴有4顆牙齒脫落,保母劉彩萱說其中有3顆是「磨牙」造成,法官今天問黃醫師,是否可能如此,黃聖心說:「不太可能,磨牙只會磨到表層牙冠,不會磨到裡面的牙髓、牙神經,磨牙不會造成牙齒從根部斷裂。」
另外,法官問黃聖心,當時社工陳尚潔被警方通知趕到急診室時,有沒有站在保母的立場幫保母說明剴剴狀況,黃醫師說:「沒印象。」
兒盟總督導證稱:不是陳尚潔的錯
接著由兒福聯盟副處長李芳玲作證,李女於案發時擔任兒盟北區社工處資深主任,是總督導,也是社工陳尚潔的主管,她證稱兒盟社工都有接受辨識兒童被虐待的相關課程,「我不能說陳尚潔完全沒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但我不會說本案是陳尚潔個人的錯」,李女表示,陳尚潔身為社工,不是什麼事都沒做,她有問保母關於剴剴受傷原因、追蹤保母帶剴剴看牙醫之後,牙醫說了什麼,「換作其他社工,也只能做到這樣」。
案發後要陳尚潔補齊工作記錄
李芳玲表示,陳尚潔當時負責的個案大約20個,發生剴剴過世這種事,兒盟人員沒有不難過的,「我們都會先自責,我們是不是哪裡做得不好」,案發後她發現剴剴出養案的工作處遇記錄不完整,所以曾請陳尚潔補齊,不過,其他社工也會有類似延遲完成工作記錄的情形。
否認成立群組討論如何卸責
至於檢察官指控兒盟於案發後成立多個群組,眾人討論後要求剴剴的外婆保密,不要把事情告訴非常關心剴剴的周姓前保母,以免周女把事情鬧大,李芳玲等人還整理剴剴案記事始末,討論如何增補、修改工作記錄,對此,李芳玲今天說成立群組目的是作為內部溝通平台,討論如何分工,更新對外的回應訊息,「因為當時謠言滿天飛,沒有人要聽我們解釋,我們害怕外界誇張解讀」。
聽聞剴剴磨牙磨掉3顆「很不尋常」
法官問李芳玲,陳尚潔在案發前已知剴剴頭部有瘀青、變瘦、表情萎靡,「不會覺得明顯不合理嗎?陳尚潔有盡到義務嗎?」李女回答:「我沒辦法推論,因為我當時沒有參與,我不是陳尚潔的直接督導。」
法官又問:「保母說剴剴一次磨牙磨掉3顆,這樣正常嗎?」李女說:「很不尋常,我聽到也很驚訝。」
陳尚潔未遭兒盟懲處 留職停薪
至於陳尚潔目前是否仍在兒盟任職,李女表示,案發後,兒盟並未對陳尚潔懲處,因為她沒有違規,目前留職停薪。
兒盟督導驚爆檢方筆錄無中生有
兒盟督導江怡韻先前於檢方偵查時,作證筆錄記載她認為陳尚潔有嚴重疏失,但江女今天到北院作證時,否認曾向檢察官這樣表示意見,她記得自己當時對於陳尚潔有無過失的問題保持沉默,不知為何筆錄記成這樣。
法官質疑江女:「你當時應訊完沒有看過筆錄並簽名嗎。」、「妳這樣講,是對檢察官很嚴重的指控。」江女說:「我有快速瀏覽。」法官接著直接問她:「妳認為陳尚潔有過失嗎?」江女回答:「我認為沒有。」
公訴檢察官對於江女聲稱筆錄無中生有,表示庭後會聽取當時偵訊錄音,再具狀表示意見。
今庭訊於從早上9時30分開到下午2時許結束,陳尚潔離開法院時由3名親友護駕上車,數十名剴剴戰士高喊:「草菅人命,下架兒福。」
陳尚潔拒認罪:我不是「主責社工」
台北地院先前開庭時,陳尚潔否認過失致死罪嫌,並強調自己並非「主責社工」,辯稱訪視時沒發現剴剴身上傷痕,並非明知而不作為,至於剴剴好幾顆牙齒掉落,陳尚潔則說保母劉彩萱當時有告訴她,但她沒有醫療專業知識,所以只能請保母帶剴剴去看兒童牙醫,否認疏失。
檢方認定陳尚潔10過錯害死剴剴
檢方2024年8月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陳尚潔,指出她有10項過錯:
1.未協助剴剴外婆留用原保母
依據起訴書,29歲的陳尚潔犯下的第一個錯誤,是剴剴的外婆曾請周姓保母照顧剴剴1年多,2023年6月間,兒福聯盟安排出養剴剴,當時外婆表示想繼續請周姓保母托育剴剴,周女也有意願,但社工陳女明知出養人、外婆若無力償還托育費用,依兒盟規定可酌情減免、分期償還或協議無需償還,卻沒告訴外婆這件事,也沒協助申請,而是於同年8月媒介惡保母劉彩萱全日照顧剴剴。
2.得知剴剴異常「自摔」 未更換保母
剴剴交給劉女1個多月後,劉女曾向陳女表示,剴剴會不斷地講髒話,還有撞頭、磨牙、掉牙等異常情形,且常常「自摔、自撞」,頻率很高,怕遲早會發生無法預料的狀況,「感覺很難帶,怕照顧不來,希望送回兒福聯盟或交由專業人士托育」,但陳女卻沒安排更換保母,這是她犯下的第2個錯誤。
3.未提高訪視頻率
此外,兒盟規定出養案的社工每月至少須「家訪」1次,若孩子怕生、較難照顧時,視需要增加次數,但陳女明知劉女照顧剴剴有相關狀況,卻沒提高訪視頻率,僅於同年9月25日、10月23日、11月20日訪視剴剴3次,這是第3個錯誤。
4.違規與保母預約訪視日期
陳女第4個錯誤是,依據衛福部居家托育中心訪視輔導工作指引,「不能事先通知托育人員約訪」,以免保母事前準備,隱匿凌虐行為,但陳女3次訪視竟然都事先與劉女約定訪視日期。
5.目睹剴剴大片瘀青 聽信惡保母說詞
離譜的是,陳女9月25日初次到劉女住處訪視剴剴時,看見他額頭、右小腿內側有大片瘀青,傷勢明顯且不尋常,卻沒比對剴剴先前的體檢報告等資料,片面聽信劉女說剴剴多次自撞受傷,將受傷原因歸咎於剴剴,這是第5個錯誤。
6.幫惡保母找藉口 安撫剴剴外婆
甚至10月23日陳女第2次訪視時,發現剴剴暴瘦、掉牙且神情畏懼怕生、疑似禿髮,卻沒立即通知剴剴外婆,而是拖了一天才將訪視照片及情況傳給外婆,還對外婆表示:「劉女非常有愛,用愛的方式照顧剴剴,剴剴額頭瘀青是公園跑步時自行撞到。」至於剴剴消瘦,陳女找藉口說因為天氣變化,剴剴過敏、食慾不振,這第6個錯誤導致剴剴錯失被送醫治療的機會。
7.見剴剴掉3顆牙暴瘦 未通報兒虐
陳女第3次訪視是11月20日,前一天她聽劉女說剴剴一夜之間掉了3顆牙齒,原因是磨牙,訪視當天看到剴剴暴瘦、神情驚恐,甚至頭髮稀疏疑似禿髮,與他9月1日被送到劉女家時判若兩人,陳女卻沒警覺剴剴是否營養不良,應通報兒虐、緊急安置,這是第7個錯誤。
8.拖19天才將訪視照片傳給外婆
經過這3次訪視發現剴剴受傷,陳女卻沒增加訪視頻率,拖了19天才將第3次訪視的照片傳給外婆,表示剴剴因為怕生、害羞,所以表情凝重,因為磨牙才會先後掉了4顆牙,這是陳女第8個錯誤。
9.未警覺保母屢次藉故延後訪視
而且陳女每次與保母劉女約時間訪視,劉女多次以家中停電、所照顧的其他孩子發燒感冒等理由,向陳女表示近期不要約家訪或更改訪視日期,陳女對於保母一再藉故延後訪視,卻沒有起疑,延誤掌握剴剴狀況、介入處理的機會,這是第9個錯誤。
10.製作不實訪視記錄
剴剴從2023年9月1日被送到劉女家,疑遭凌虐3個多月,因陳女未依規定訪視、通報,錯失將剴剴另行安置、送醫的機會,剴剴長期未獲適當食物、睡眠及醫療照護,雖被送醫仍因營養不良、肺炎於2023年12月24日凌晨死亡。
檢警介入調查後,要求陳女提出工作記錄,但她拿不出來,檢察官查出陳女沒遵照兒福聯盟手冊規定,應要求保母或與保母共同完成「寶寶成長月記錄」,記錄孩子每月成長等重要記事,特別是與健康、發展有關訊息,其中重點項目是身心發展狀況,但陳女卻怠於要求劉女按時製作、填寫寶寶日誌。
陳女為了掩飾這個第10項錯誤,跟兒福聯盟總督導李芳玲等人商討如何應對檢方偵查、脫免自己與兒福聯盟的責任,12月24日上午11時由李芳玲成立SKYPE「愷愷小天使」群組,眾人討論後要求剴剴的外婆保密,不要把事情告訴非常關心剴剴的周姓前保母,以免周女把事情鬧大,李芳玲等人另於隔天成立「1224意外處理」群組,以雲端同步整理剴剴案記事始末,討論如何增補、修改工作記錄。
北檢認定陳女在事發前隔絕剴剴親友及周姓保母的關懷,導致剴剴被虐死,犯後態度惡劣,飾詞狡辯、藏匿證據,甘擾辦案毫無悔意,2024年8月27日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起訴陳女,請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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