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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後衛福部啟動修法 社工「保證人地位」非一體適用

衛福部邀集法律與社工代表對話,討論保證人地位應採個案判斷,非一體適用。林林攝 zoomin
衛福部邀集法律與社工代表對話,討論保證人地位應採個案判斷,非一體適用。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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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剴剴案社工陳尚潔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引發高度關注社工是否須承擔「刑法上保證人地位」及其衍生刑責。衛福部今日邀集法律與社工代表進行對話,主要討論兩大方向,一、研議發展社工專業審議或鑑定機制,提供司法審判時之社工同儕處理類似個案之專業見解,二、保證人地位採個案判斷,非一體適用,目標在今年立法院下個會期修《社工師法》。

剴剴案震驚社會,兒盟社工陳尚潔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4月22日約1600名社工齊聚行政院外表達訴求,強調「社工是助人者,不是刑法上的保證人」。衛福部今日(4/24)召開跨領域研商會議,邀集司法院、法務部、法規會、醫療法和勞動法的學者、社工師公會全聯會、社工職業工會、社工系所的學者進行對話。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說明,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兩大方向,一、研議專業審議機制,釐清個案行為界線。呂建德指出,目前對於保證人地位與其行為界線認定,與會人員建議可借鏡《醫療法》相關規定,參考現行「醫事鑑定」制度,研議發展社工專業審議或鑑定機制,當發生爭議時,提供專業鑑定意見作為法官審判參考,類似目前的司法精神鑑定,旨在強化責任歸屬的明確性和制度正當性。

二、保證人地位採個案判斷,非一體適用。呂建德表示,會中法律學者提及非所有社工人員都會具備保證人地位,即便於特定情況下成立,亦不必然直接導致刑事責任,仍須依具體個案事實與情境進行審慎認定。《醫療法》第82條規定:「只有在故意或違反醫療上必要之注意義務,而且逾越合理的臨床專業裁量的情況之下,才要負擔民事或刑事責任」,我們會依此精神修《社工師法》。

呂建德表示,社工服務個案很多是高度脆弱,需要高度注意,比如剴剴案或被棄養,今天我們透過這個機會讓法界充分理解社工執行的複雜性,另一個很重要的是,在社會安全網和社工這邊非常強調相互協調跟協作,法界希望以相當因果關係來論列責任,最後還是要找到一個主責行為人,但是我們透過這次互動機會,把社工服務的特性充分地跟法界進行交流。

呂建德重申會持續與第一線溝通,衛福部規劃透過北中南東分區座談方式,與社工進行實務對話,系統性蒐集基層意見,作為降低職業風險、優化制度設計及強化社會工作專業支持體系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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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剴剴案 # 社工師法 # 保證人地位 # 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