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課徵範圍分為6類,包括高額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費率均為2.11%。為了擴充健保財源,衛福部長石崇良研擬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從三方向改革,希望2027年正式上路,衛福部正在草擬法條文字,與利害關係人(如民眾、雇主、相關部會)進行溝通,凝聚初步共識。
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今日(11/5)說明,改革一,補充保費擬從現行的「單次給付、就源扣繳」方式,改為「年度結算」,優先針對租金、利息、股利,避免有心人拆單把每筆收入控制在2萬元以下規避繳補充保費,影響約480萬人,預估可為健保增加100億至200億元收入。
改革二,獎金課徵補充保費的門檻從現行「超過個人投保金額4倍」,改為「基本工資的4倍」,陳真慧表示,以明年度基本工資29,500元為例,4倍即為118,000元,未來單次獎金超過此金額需繳納補充保費,影響約 200多萬人,預估可為健保增加70億至80億元收入,這對薪資較低的民眾較為公平。
改革三,補充保費單筆扣繳上限從現行的 1,000萬元提高至 5,000萬元,陳真慧指出,主要影響極高所得者,約1000人,預估可為健保增加約6億元的收入。
陳真慧表示,三項改革採取漸進式推推動,因為一次性全面改革將導致行政成本過於龐大,會優先從租金、利息、股利等財稅資料較易取得的項目著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