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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學霸台64線被輾斃!bolt司機丟包2罪25萬交保 檢警追疑點

出版時間:2026/01/30 11:11
社會 突發現場
丁牧群 文章
Alex 文章
政大畢業的溫姓男子被運將丟包台64線。翻攝畫面 zoomin
政大畢業的溫姓男子被運將丟包台64線。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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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林志青、曾伯愷/新北報導】政大畢業的25歲溫姓男子本月25日凌晨搭乘多元計程車要返回新北板橋,行經台64高架道路時,因不明原因突遭46歲林姓司機趕下車,慘遭4車輾斃。林男到案辯稱,因溫男踢踹踹椅背雙方爆發口角,才怒趕他下車,但警方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溫男全程靜默,和司機說詞明顯不符。丟包司機和輾過溫男的4車駕駛被移送新北地檢署後,檢察官依遺棄致死、過失致死等罪諭令林姓司機25萬元交保、其餘4車駕駛均被依過失致死罪諭令5萬元交保。

據了解,丟包溫男的林姓司機是個人車行,過去沒有違規紀錄,溫男當天透過BOLT平台叫車,搭上林男座車,但究竟如何下車,相關過程,檢警將深入追查。溫男昔日師長也於事件曝光後,紛紛緬懷緬懷溫男求學期間的認真、熱情,也質疑全案疑點重重,呼籲盡速追查真相。

台64線遭趕下車 司機稱雙方爆口角

據了解,溫男是政大畢業,目前於鐵警局服替代役,即將於2月退伍。他本月25日與友人搭上林姓男子(46歲)所駕駛的多元計程車返家,途中行經北市興隆路二段,友人先下車,車輛續開往溫男板橋長江路住處,約莫凌晨2時許,計程車行經台64高架西行27.5公里處,溫男突遭林姓運將趕下車,遭4車輾過身亡。

據了解,林姓司機於溫男下車不久後打110報案,向警方稱溫男因在車上因喝醉踢踹椅背、被他趕下車,雙方爆發口角,他因此將車輛停靠路肩,溫男開門走下車,他下車查看發現溫男躺臥在內側車道,連忙將車輛開離並報案,警方到場發現溫男已遭輾斃。

車禍發生在台64高架道路。翻攝畫面 zoomin
車禍發生在台64高架道路。翻攝畫面

行車紀錄器打臉司機說詞 溫男全程靜默

警方調閱林姓運將車輛和相關行車記錄器持續追查,發現當天25日凌晨2時7分,溫男友人從北市興隆二段下車後,車輛開到事發地點,全程約10分鐘,沿途司機和溫男沒有對話、吵架聲音,約莫凌晨2時14分,也就是案發前5分鐘,車經台64高架西行27.5公里前,行車紀錄器錄下運將大罵溫男「先生請不要踢我椅背跟車門」、「你可以躺下,但不要踹」,接著怒要溫男下車,隨後就聽到兩聲關車門的聲音,凌晨2時19分,林男遭第一輛車子輾過、凌晨2時21分,又有3輛車連續輾過溫男。

家屬質疑:死者不喝酒

全案曝光後,一度傳出溫男搭車時酒醉,但家屬質疑,溫男平常不喝酒,「這些不實指控對我哥哥的傷害,不亞於四台車輾過的痛」。檢警27日會同法醫進行解剖,採集臟器及血液等組織,釐清死者體內有無酒精或藥物反應。

溫男就讀政大的昔日師長也紛紛發文緬懷溫男過往的認真、熱情和貼心,懷疑全案有隱情,呼籲追查真相,「不知道當時究竟車裡車外發生什麼狀況,真讓人太難受」。

肇事駕駛另有行政罰

對於案發過程,檢警將深入追查,至於林姓運將丟包溫男,不僅涉刑事責任,還因任意拒載乘客、高架道路臨停,另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第38條第2項舉發開罰。

根據《道交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可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第38條第2項規定,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可處600元到1200元罰鍰

 

鐵路警察局聲明

鐵路警察局於事發後透露,溫男於2025年10月9日分發至鐵路警察局服役,服役期間,生活簡單、作息正常,預計於今年2月25日退役,近日積極準備工作面試,同梯役男獲悉溫男車禍亡,均備感不捨,局長也於第一時間親自慰問家屬,大隊全力協助家屬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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