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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發函轉讓T17、T18給輝達!北市府憂圖利 屬意「1方案」解套

政治 首都風雲
2025/07/11 15:57
許皓婷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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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宣布台灣總部落腳北士科T17、T18,新光人壽10日正式發函北市府,表達願意將土地轉讓給輝達使用。對此,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7/11)日表示,恐違反契約,因為原本規定是新壽蓋好,拿到使照後才可以轉移,目前最傾向的方案是「新壽跟市府合意解約」,市府就可以直接設定地上權給輝達。

輝達台灣總部落腳台北,屬意北士科T17、T18。梁建裕攝 zoomin
輝達台灣總部落腳台北,屬意北士科T17、T18。梁建裕攝

李四川今證實,新光人壽10日早上正式來函北市府,表達願意把T17、T18直接轉移給輝達,並提到,輝達希望中間道路能夠變更,讓T17、T18合成一塊。

李四川則指出,現在新壽想要直接移轉給輝達,恐違反契約,因為契約規定「蓋好、取得使用執照後才可以移轉」,也擔憂新壽在移轉部分,私下得到輝達更大的利益,恐涉及圖利問題,因為招標時就有諸多質疑,議會也有調查報告,「到底是蓋好再移轉,還是直接移轉。」

而輝達提出希望變更中間道路,李四川也質疑,是新壽先變更完成後才移轉,還是現在就直接移轉給輝達,由輝達來做變更,因為道路變更完成後,T17、T18合併成兩塊土地,面積也會增加,權利金也要重談,預計將增加約5、60億,所以市府也要求新壽再做進一步釐清。

新壽盼T17、T18直接轉移給輝達!李四川:不符合契約。梁建裕攝 zoomin
新壽盼T17、T18直接轉移給輝達!李四川:不符合契約。梁建裕攝

至於新壽違反契約將開罰?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現在契約是市府跟新壽簽訂,所以按照合約,要移轉地上權,只有蓋好後才可移轉,若新壽想移轉地上權給輝達,地上所有權人是北市府,按照合約不會同意,但新壽認為契約雖然規定,可是在地上權設定相關辦法沒有談論到這一塊,市府的顧慮則是當時透過公開招標,也有契約相關條件,若因為新壽申請和輝達個案,去突破當時公開招標的條件,就變成因人設事。

李四川也坦言,從工程的發包,就有一點擔心,如果當初投標,知道可以直接移轉,「那我就標下來,我就馬上可以賣給別人啊!」

李四川也進一步提出方案,希望新壽跟市府合意解約,但收回來的土地必須公開招標,他也說明,其實市府已呈報公文給內政部轉行政院,因為《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若區段徵收回來的土地,要蓋社宅或是要給原地主,或是報行政院核准讓售,可以賣給輝達,但並不是要賣給輝達,只是去設定地上權,照道理比讓售強度弱,假設新壽願意合意解約,市府就可以直接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市政府認為這個才是正途」。

李四川表示,但新壽不願意,輝達也有一點擔心,若行政院不核准,就變成要公開招標,「所以拿回來的土地,輝達也不一定標的到,這也是輝達的疑慮」。

圖為北士科T17、T18土地。梁建裕攝 zoomin
圖為北士科T17、T18土地。梁建裕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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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輝達 # 李四川 # 黃仁勳 # 新光人壽 # 北士科 # 連堂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