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批修法嚴重悖離憲法!卓榮泰不副署再加3案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行政院宣布,針對立法院2月函送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立法院組織法》等3部修正案,嚴重悖離憲法原則,院長卓榮泰決定不予副署,以捍衛憲法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此前,卓榮泰對立院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案也採相同對策,累計已不副署5法律案。
立法院2月23日函送行政院《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立法院組織法》修正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表示,這三部法律的修法內容嚴重悖離憲法原則,甚至無視既有司法判決,為特定個案量身打造、推翻司法院大法官釋憲結果,因此卓揆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的副署權,決定就本次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捍衛憲法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
李慧芝指出,其中《黨產條例》修法推翻司法院大法官已經做成的合憲解釋、試圖為特定個案解套,這不只影響個案,更動搖司法與法治基礎。而《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則是無視頻位資源的稀缺性,對於新聞頻道創造不合理的差別待遇,侵害系統經營者、其他頻道業者之營業自由及ㄧ般民眾之通訊傳播自由,更違反憲法權力分立、信賴保護、誠實信用及平等原則。
至於《立法院組織法》修法,可能讓現行刑法制裁體系出現漏洞,未來詐領助理費更難受到貪污罪制裁;且本次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不符憲法民主原則;此外,本案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卻未依法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來源,也違反憲法法治國原則。
李慧芝強調,行政院尊重立法院職權,但當修法已嚴重悖離憲政秩序與民主原則時,行政院作為憲政機關,本於憲法有責任把關。這次不副署,正是為了守護憲政制度;守住法治,也守住人民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