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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研議上訴挺台中電廠 重申依法繼續運轉

能源
2025/06/19 21:17
江星翰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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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江星翰/台北報導】台電台中電廠生煤使用量超標,遭台中市府3度處分、共罰1,800萬元,遭環境部撤銷,台中市環保局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判決撤銷環境部對台電的免罰處分。19日深夜,台電發聲明強調,台中電廠2、3號機依法運轉,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台中電廠行政訴訟一審出爐,台電將研議提起上訴。資料照 zoomin
台中電廠行政訴訟一審出爐,台電將研議提起上訴。資料照

台電強調,法院針對環境部撤銷處分「程序」,認為應由行政院依照《地方制度法》處理,因而撤銷環境部原處分及訴願決定,不代表法院認為台中市政府合法。至於台中市政府主張原處分無效的部分,台電認為,法院判決「無理由」,代表其違法裁罰台中電廠行為明確。

台電重申,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本案尚未定讞,台中電廠2、3號機依法運轉,不影響供電穩電,請民眾放心。」

不滿台中市府擅改許可證

台電在這紙聲明,不滿台中市政府2件事。首先,核發台中電廠許可證上的文字,2年後才說「寫錯了」(誤繕),要求「自2020年1月26日起」減煤40%改為「至1月26日前」減煤40%,減煤起始日瞬間變成截止日,讓台電原本合法的用煤量頓時「被超標」,台中市府以此處罰和廢紙許可證,行政院2021年11月依《地方制度法》撤銷相關處分,該撤銷效力亦不受本次判決影響。

其次,「台中電廠長期以來持續減煤減排,2024年用煤量再創歷史新低,空污排放8年大減近8成,但台中市連續6年居全國用電之冠,台中電廠發電量自2019年起無法滿足台中用電。」

台電表示,為兼顧供電與環保,新燃氣機組今明兩年將陸續上線,行政院也要求台電於2期燃氣機組更新上線後,2032年起每年再減煤300萬噸以上,並於2034年底前達成無煤化,提前12年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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