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3大改革!醫界支持 獎金課徵門檻可再討論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衛福部長石崇良研擬修《健保法》改革補充保費課徵方式,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支持包租公、股票族等經濟優勢者為健保貢獻更多,回歸健保互助的初衷,不過獎金扣除額門檻高低可再討論,另提出「差別費率」與「差別住院部分負擔」更具公平性。
衛福部擬三方向改革補充保費
補充保費課徵範圍分為6類,包括高額獎金、兼職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費率均為2.11%。為了擴充健保財源,衛福部長石崇良研擬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從三方向改革,希望2027年正式上路。
補充保費三大改革,一、租金、利息、股利課徵改為「年度結算」,避免有心人拆單把每筆收入控制在2萬元以下規避繳補充保費。二、獎金課徵補充保費的門檻從現行「超過個人投保金額4倍」,改為「基本工資的4倍」。三、補充保費單筆扣繳上限從現行的 1,000萬元提高至 5,000萬元。
醫界支持經濟優勢者多貢獻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認為,所有健保改革都應回歸30年前創立時的初衷,即「自助人助」,因此支持將股利、利息、租金這三項資本利得改為「年度結算」,並將徵收門檻從現行的1,000萬大幅提高至5,000萬,包租公、股票族等經濟優勢者為健保貢獻更多,體現互助精神。
不過,現行許多需要兼職好幾份工作的年輕人,其兼職所得也被課徵補充保費,加重了他們的負擔,洪子仁建議調降或減輕對兼職所得課徵補充保費的壓力。
獎金未來課徵門檻將從原投保薪資的4倍,可能改為基本工資的4倍為基準,以、2026年基本工資29,500元為例,4倍即為118,000元。洪子仁認為,獎金屬於「非經常性收入」,金額較高者應多繳一點幫助弱勢,但「門檻」高低可以再討論。
醫界提出差別費率、差別住院部分負擔
洪子仁另外提出「差別費率」與「差別住院部分負擔」更具公平性,「差別費率」針對資本利得越高的族群,採用更高的費率或更高的徵收門檻。他舉例,台灣許多科技業首富,若將補充保費單筆扣繳上限從5,000萬提高到1億,他們應該也很樂意多繳保費來幫助弱勢。
「差別住院部分負擔」則是仿效新加坡精神,依據民眾的所得總額或家戶投保薪資,設定不同的住院部分負擔上限,洪子仁解釋,目前部分負擔上限(如8萬),對年收入30萬和3,000萬的人來說,其經濟意義完全不同,依所得調整上限,更能體現公平性。
洪子仁提醒,租金、利息、股利課徵改為「年度結算」,金額可能很大或將造成民眾繳納困難,應研究如何讓保費「看得到,也收得到」,兼顧徵收效率與民眾便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