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律師巴掌法警未逮捕!台中地院解釋太荒謬 受害律師斥:若打法官一樣嗎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地方法院昨天下午發生暴力事件,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在開庭前旁聽時,遭46歲林姓女子當眾掌摑,當下法警卻未做相關逮捕作為,引發譁然。台中地院卻解釋,「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且當下無法立即判斷傷勢,加上轄區警方於8分鐘內到場接手,因此未當場逮捕林女」,引發吳中和強烈不滿,痛批院方說法「荒謬、顢頇」,直指現場明顯為現行犯卻未處置,質疑司法體系對暴力行為態度消極,甚至出現「雙重標準」。
在場人士都聽到目擊掌摑 竟不算傷害現行犯
據了解,林女過去一年間已接連涉及攻擊、恐嚇三名女律師案件,昨天案件開庭前,吳中和到場旁聽,法院也增派法警到場,吳中和卻在法庭外走廊遭林女情緒失控攻擊,當場被猛甩一巴掌。
吳中和告訴《知新聞》,事發當下他立即表明「一定提告」,且掌摑聲響巨大,在場律師及媒體均親眼目睹、親耳聽見,甚至一致認定屬「現行犯」。他質疑,現場亦有影像紀錄,攻擊力道明顯,「難道這樣不算傷害?」
台中地院解釋未逮捕原因超離譜
台中地院昨深夜回應指出,當時法庭外人潮眾多,法警首要任務為隔離雙方、防止衝突擴大;另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且當下無法立即判斷傷勢,加上轄區警方於8分鐘內到場接手,因此未當場逮捕林女。
對於台中地院說法,吳中和質疑,是否逮捕與是否提告屬兩個不同層次,即使為告訴乃論罪,仍應先依現行犯處置,再由被害人決定是否提出告訴,認為院方說法形同推卸責任。
吳中和進一步批評,台中地院對事件處理態度消極,甚至出現「雙標」,更直言,「如果今天這一巴掌是打在法官或檢察官臉上,還會討論要不要逮捕嗎?」
林女恐嚇律師已非首次
吳中和指出,早在今年2月10日旁聽時,就曾遭林女當庭出言威脅「要殺他」,該行為已涉及恐嚇罪,屬非告訴乃論,但當時同樣未見法官做出任何即時強制作為,就讓林女離去,顯示院方在維護人身安全上明顯失守。
吳中和質疑法院安撫鬧事者 卻要律師和記者離開
此外,承審法官昨天裁定將案件改為不公開審理,吳中和不滿指出,法官對於鬧事者「極盡安撫」,卻將現場未干擾秩序的律師與記者全數請出,他「完全無法接受」。
台中地院則表示,對於院內再度發生暴力事件深感遺憾,將檢討警力配置並強化應變訓練,以維護法庭秩序與人員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