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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油脂廠長逆轉收押!法官爆台糖5月早告知苯駢芘超標卻不甩 6月「不得不」才通報

中聯廠長陳明榮日前遭台中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撤銷原裁定,台中地院上午改裁定收押禁見。民眾提供 zoomin
中聯廠長陳明榮日前遭台中地院裁定1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出抗告,經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撤銷原裁定,台中地院上午改裁定收押禁見。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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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檢出第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案,日前針對中聯油脂煉油廠廠長陳明榮聲請羈押禁見,但台中地院裁定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不服提起抗告後,台中高分院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昨天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台中地院今天上午改裁定陳明榮收押禁見,理由並揭露台糖早於5月告知苯駢芘超標,中聯明知嚴重性卻未通報、停工,直到6月南僑也告知,且吹哨者曝光此事才不得不通報。

本文大綱

地院裁定百萬交保 檢方當庭提抗告

中檢日前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針對中聯油脂煉油廠廠長陳明榮、精油課襄理江一隆及品研課副課長陳建龍等3名被告展開偵訊,並通知9名品管及製程相關人員到案說明。

檢察官勾稽相關證據及供述後,認定3人均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其中陳明榮疑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裁定陳明榮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檢方當庭提起抗告。

中聯油脂生產大豆沙拉油檢出「苯駢芘(BaP)」超標,台中地檢署月初開始偵辦。資料照。王煌忠攝 zoomin
中聯油脂生產大豆沙拉油檢出「苯駢芘(BaP)」超標,台中地檢署月初開始偵辦。資料照。王煌忠攝

高分院:廠長是否屬食安法「食品業者」仍待釐清

台中高分院指出,檢方認定陳明榮涉犯《食安法》第49條相關罪嫌,包括過失製造、加工及貯存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食品,以及食品業者未依法主動回收、通報主管機關等罪嫌,且有逃亡及串證之虞。

高分院認為,陳明榮身為中聯油脂煉油廠廠長,不僅是公司食品產線最高管理者,也是公司「管理代表」及「食品安全小組負責人」,客觀上對油品品質與食品安全負有監督管理義務及權限。

合議庭指出,食品業者所屬人員是否屬於《食安法》第49條第2項所稱的「食品業者」,應依實際職務內容、權責分工及對事件的控制能力綜合判斷,原審認為檢方對此部分舉證不足,但高分院認為相關認定尚有進一步研求空間。

🔗 延伸閱讀《中聯毒油案再逆轉!廠長百萬交保遭撤銷發回 台中高分院曝恐串證關鍵》

高分院認有隱匿案情共識 串證滅證疑慮待釐清

台中高分院指出,依卷內證據顯示,陳明榮在案發前即與相關人員對案情處理有共同認知,存在隱匿案情的情況,因此仍有高度可能發生勾串證人或湮滅證據情形。此外,本案除中聯油脂外,還涉及其他具有利害關係的業者,相關共犯及證人人數眾多,涉案情節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原裁定認定陳明榮沒有勾串、滅證風險,仍有再斟酌必要,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中地院重新審理。

台中地院上午開羈押庭 改裁定陳明榮羈押禁見

台中地院今天開羈押庭,認被告陳明榮在中聯公司擔任煉油廠廠長,負責提油課、精油課、倉儲課、生技課、廠務課、公用課等6課,直屬總經理管轄,亦為中聯公司管理代表、食品安全小組的負責人,負責食品安全相關問題。

中院指出,台糖公司5月告知苯駢芘檢驗超標後,被告即知悉此情,經下屬主管告知指明事件的嚴重性;又南僑公司隨後也檢驗發現成品油苯駢芘超標情事,並透過福壽公司輾轉傳達至中聯公司,陳於6月間獲悉、確知食安危害性擴大,但經中聯與案關公司開會研議後,仍未採取通報措施,待消息走漏,吹哨者已採取行動,始不得不通報主管機關,足見被告在此前是採取消極、不予通報、停工之態度。

法官認為,被告於中聯公司負責之事務層級,雖非唯一決策者,但對於決策形成應具有相當影響力,足認被告涉犯《食品衛生管理法》犯罪嫌疑重大。審酌被告答辯態度,隨著事證蒐集、事實逐漸呈現的過程而調整因應,就中聯公司內部人員發出的警訊及建言,被告辯解有推諉之情。

中院表示,鑒於本案仍在檢察官積極偵辦中,相關證人、證據有待釐清,而被告之辯解,與現有證據難認全然相符,足認有勾串證人、滅證之虞,尚難以其他侵害較小之手段代替羈押之執行,堪認被告具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故依法裁定被告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收物件。不服裁定得於10日內提出抗告。

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沖已被羈押禁見。資料照。王煌忠攝 zoomin
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沖已被羈押禁見。資料照。王煌忠攝

中聯毒油案持續擴大 總經理已遭收押禁見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遭檢出苯駢芘超標事件爆發後,中檢已兩度發動搜索約談,搜索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及泰山企業等相關公司,並查扣手機、電子設備、雲端資料及製程紀錄等證物。

其中,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先前經法院裁定交保後,經檢方抗告成功,台中地院重開羈押庭後改裁定收押禁見。其餘涉案人員包括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福壽董事長洪堯昆、泰山董事長劉偉龍及福懋董事長吳星澄等人,則分別以200萬元至20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此外,為保全未來追徵及沒收程序,中檢也已向法院聲請扣押中聯、福壽、福懋及泰山等4家公司名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並獲法院裁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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