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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務困窘!將下放近2100億「事權」給地方做解套 計劃型補助限縮

政治 黨政要聞
2025/09/13 15:18
法亞施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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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新版《財劃法》因公式錯誤、分配權重矛盾,釀致345億元統籌稅款中央「分配不出去」,更有9縣市整體獲配補助比修法前少,而中央財源困窘,也面臨全數舉債將違反公債法上限,總預算無法籌編。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宣布,115年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僅保留社會福利經費406億元,其餘由地方從「統籌分配稅款」辦理;調整計劃型補助款項目,並依財力級次補助,此外一般性、計劃型補助款的多項目明年也將下放給地方自行辦理、負擔。

閣揆卓榮泰今天中午親召開記者會,說明上午跟地方政府共商財劃法爭議的情形。陳卓邦攝 zoomin
閣揆卓榮泰今天中午親召開記者會,說明上午跟地方政府共商財劃法爭議的情形。陳卓邦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財政部長莊翠雲等人今天中午共同召開記者會,卓榮泰說明上午跟11縣市長共商財劃法爭議的結果,莊翠雲解釋財劃法修法造成的爭議跟問題,陳淑姿則說明中央對地方的補助項目。

陳淑姿表示財劃法修法,迫中央不得不調整對地方的補助項目、範圍。陳卓邦攝 zoomin
陳淑姿表示財劃法修法,迫中央不得不調整對地方的補助項目、範圍。陳卓邦攝

陳淑姿表示,中央在115年度預算籌編遇到非常大困難,因為新財劃法消減中央財源,事權沒有相對移轉,破壞中央財政韌性,也消減中央對於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的能力,所以中央不得不調整對各縣市的補助項目、範圍。

她指出,新財劃法調整政府稅收劃分,中央釋出財源4165億元,占總歲入9.5%,另規定一般性補助款不能少,中央要編列2501億元,占總歲入5.7%,兩者財源合計15.2%,嚴重影響中央施政能力。

陳淑姿強調,中央在精省後已承接約4千億餘元的原省府、地方負擔業務,包括老農津貼(159億元)、勞、健保(915億元)、省立學校(350億元)、原省府業務無法分割部分(2,255億元)等,財劃法修法後,中央財源大幅釋出,省府業務仍留在中央未移轉,「只分錢、事權未調整,不合理」,這些事權必須透過修法才能移轉,需立法上的修正。

正副閣揆卓榮泰、鄭麗君、秘書長張惇涵近中午結束跟11縣市長會議,步出行政大樓。陳卓邦攝 zoomin
正副閣揆卓榮泰、鄭麗君、秘書長張惇涵近中午結束跟11縣市長會議,步出行政大樓。陳卓邦攝

陳淑姿進一步說明,115年度中央國防、外交、公共建設及科技預算,分別增加938億元、109億元、374億元及269億元,再加上債務還本1265億元,總預算舉債已達2992億元;如地方自治事項未適當以所獲財源支應,中央須全數舉債,違反公債法所定流量上限15%,總預算將無法籌編。

陳表示,為落實地方自治精神,確保各地方所增獲的分配財源妥善運用,必須調整中央、地方分擔事項。

她說明,原市縣自治應辦的教育及基本設施等基本支出,由一般性補助款予以協助部分,除保留社會福利經費406億元外,其餘請地方由獲配「統籌分配稅款」辦理。

主計總處提供 zoomin
主計總處提供

計劃型補助款部分,陳淑姿表示,中央以不具經常性、普及性,且須中央引導的計畫項目,依法由中央編列補助,包括「高中改隸直轄市專案補助」、「高雄捷運黃線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國小達成合理教師員額編制所需經費」、「發展偏鄉教育」、「台北捷運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等等,這些中央持續協助,但依財力級次補助,地方共同負擔。

除此,中央也將一般性補助款、計劃型補助款中的多項目,明年度下放給地方自行辦理負擔,包括屬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內的水利、疏濬清淤、警消廳舍整建與車輛購置;「國中小教育補助」內的學校營養午餐、水電費、改善校園環境及設施設備;「年改節省經費及教師專案退休補助」;及基本財政收支差短。以及計劃型補助款下的「提升道路品質計畫」、「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畫」等。

主計總處提供 zoomin
主計總處提供

陳淑姿表示,三項補助(統籌分配稅、一般性補助、各部會計劃型補助)彙整起來115年共1兆1650億元,比今年增加1519億 但仍有9縣市分配數低於修法前。為使全體國民受到均等照顧,不合理處亟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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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地方的統籌分配稅款增加情形。主計總處提供 zoomin
中央對地方的統籌分配稅款增加情形。主計總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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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劃法 # 卓榮泰 # 陳淑姿 # 主計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