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手女密友收賄320萬!台南消防局長李明峯賄款藏公務車 一審判決出爐
【記者王勇超/台南報導】台南市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峯涉嫌利用職務推動消防設備捐贈案,協助特定廠商取得商機,並與女性密友楊詠琪收受賄款。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李明峯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5年;楊詠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褫奪公權4年。兩人共收受320萬元賄款,法院均宣告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局長邀組公司 約定平分獲利
判決指出,李明峯自2010年12月起擔任台南市消防局長,任內向安吉利災防顧問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曾宗裕(已獲緩起訴處分)提議成立團隊,代理進口高壓細水霧機組及銷售幫浦消防車,並邀請因業務往來結識的女性密友楊詠琪加入。
法院認定,3人於2023年初商議後,約定由曾宗裕負責設備代理及採購,楊詠琪負責德國原廠聯繫、行銷及對外窗口,李明峯則利用消防局長身分,提供有意捐贈消防設備的企業、團體及個人資訊,並協助捐贈案件順利通過消防局審核,3人並約定日後平分公司營收利潤。
推動捐贈消防設備 廠商獲利480萬元
判決指出,李明峯多次在公開場合及私人聚會積極推廣高壓細水霧機組及幫浦消防車,並要求消防局人員引導有捐贈意願的民眾選擇相關設備。
李明峯取得捐贈者資訊後,再交由楊詠琪或曾宗裕接洽,促成民間企業、團體及個人向安吉利公司採購設備,再由消防局完成捐贈程序。
法院統計,安吉利公司自膽年1月至2024年7月底,共售出8輛幫浦消防車及12組高壓細水霧機組,獲利480萬元。
超商、消防局公務車內交付賄款
法院指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間,曾宗裕為回報李明峯提供捐贈資訊及協助審核案件,分別在全家便利商店平豐店,或將現金放置於消防局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等方式,多次交付款項。李明峯收受160萬元,楊詠琪也收受160萬元,兩人合計收賄320萬元。
法院表示,李明峯身為台南市消防局長,位居要職,本應奉公守法、廉潔自持,卻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嚴重敗壞官箴,重創公務員廉潔形象,也腐蝕社會對公務不可收買性及廉潔性的信賴,應予嚴厲非難。
法院審酌李明峯為全案主導者,楊詠琪參與程度相對較輕;兩人在偵查中均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各160萬元,依法減輕其刑,因此分別判處李明峯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5年;楊詠琪有期徒刑3年8月、褫奪公權4年。
此外,法院宣告沒收李明峯、楊詠琪各160萬元犯罪所得,另楊詠琪扣案的1支OPPO Reno 14手機也一併沒收。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