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落實公平招募恐丟訂單 勞動部推「強迫勞動指引」助攻產業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台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內容之一,我國將禁止美國認定的強迫勞動產品輸入,而勞動部今(24)日也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因應國際供應鏈對防制強迫勞動及公平招募原則的重視,協助我國企業進行風險辨識並降低企業營運風險。
自行車製造大廠「巨大」 曾遭美國懷疑強迫勞動、發布暫扣令
國內自行車製造大廠「巨大」,先前被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以懷疑在台灣製造的自行車、相關零件及配件涉及強迫勞動,隨即對相關產品出口美國發布暫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WRO),並立即生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齡玉表示,該指引將國際勞工組織(ILO)11項強迫勞動指標轉化為可操作的實務工具,透過「五大構面」建立循序漸進的行動架構,搭配「四大核心工具」引導企業從自身管理擴及供應鏈,逐步檢視現況、規劃改善方向,提升因應國際規範的準備度。
強迫勞動並非單一違規行為
黃齡玉解釋,此次發布的指引仍屬「軟法」性質,以鼓勵、勸導及輔導為主,將優先針對電子業、紡織業、汽車零組件及自行車業等產業,進行宣導與教育訓練。
這11項指標是和專家學者討論後,以同心圓概念出發,最核心是主要的控制手段「抵債勞務」;第二圈是衍生的剝削現象,包含濫用弱勢處境、欺騙和扣留身分文件;第三圈為行動限制、扣發薪資、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條件和超時加班;最外層則是孤立、人身暴力及性暴力、恐嚇及威脅。
黃齡玉強調,強迫勞動並非單一違規行為,而是多重控制與剝削機制交互形成的系統性現象,唯有從源頭落實公平招募,才能避免勞工因負債而陷入被控制的狀態。
四大核心工具 協助企業更容易操作
黃齡玉說,這項指引核心在引導企業從「自身」到「供應鏈」,循序漸進透過「五大構面」展開行動,首先企業應建立明確的「政策承諾」以展現治理決心,接著透過「內部現況盤點」與「辨識潛在風險」,將管理責任從自身企業及子公司逐步擴及至整體供應鏈及所合作的仲介機構 ,依據盤點後的結果去執行「因應與改善措施」,最後強化整體的「供應鏈管理」,將人權保障落實於公司治理。
黃齡玉表示,為了讓企業「看得到、做得到」,該指引透過「四大核心工具」,協助企業更容易操作,首先針對 「ILO 11項強迫勞動指標」轉化為易懂的說明,並以核心層(抵債勞務)、內層(控制手段)、中層(剝削現象)及外層(威嚇手段)的同心圓架構,解析指標內涵及關聯性。
強迫勞動風險自我評估表 對應2相關法令
其次,指引的「強迫勞動風險自我評估表」則對應《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令,引導企業識別現況、規劃改善時程並修訂內部管理規定。
黃齡玉並表示,指引也提供「主要國際行為準則之稽核標準與流程」,說明國際主要稽核標準(如RBA 、SA8000、SMETA等)的重點範疇與驗證流程,最後指引包含「 QA 問答集」,協助企業快速理解防制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原則的實務應用。
針對公平招募部分,勞動部表示,現行制度原則上即為「移工零付費」,應由雇主負擔招募費用,未來將持續優化政府直聘流程,預期直聘需求將提高。同時,也將強化仲介評鑑機制,並檢討移工入境後的服務費制度,落實「有服務才收費」,避免超收或濫收情形。
勞動部表示,防制強迫勞動與落實公平招募原則,不僅有助於保障勞工權益,更是企業維持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的重要關鍵。畢竟,當國際品牌商已建立相關機制,業者如未跟上國際,恐怕不止是失去一張訂單,而是失去參與全球供應鏈的「入場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