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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婆用這招報復小三行不通了! 遺贈稅新制兩大修法重點

財政部修法防堵遺產稅避稅漏洞。林巧雁攝 zoomin
財政部修法防堵遺產稅避稅漏洞。林巧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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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大老婆報復小三的避稅漏洞被財政部堵住了!某陳姓富商生前免稅贈予元配3億財產,大老婆在老公去世後與3名子女經高人指點拋棄繼承,讓6歲的私生女繼承1567萬遺產,卻要繳5735萬的遺產稅,被稅務圈當成「大老婆的逆襲」!小三不滿聲請釋憲,大法官裁決違憲須修法,財政部配合修法防堵避稅漏洞,未來不論繼承人是否拋棄繼承,2年內受贈的財產都要按比例繳稅。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張啓晉分享,財政部日前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須留意兩大改變。另外也刪除遺囑執行人的規定,避免與家族某一派結盟喪失公平性,擬制遺產的歸屬則按比例由受贈人負擔稅額,並以受贈財產為限。

擬制遺產指的是被繼承人(過世者)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或是生前設立的特定保險等財產,依法視為遺產總額課稅,防止短時間內移轉財產規避遺產稅。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張啓晉。林巧雁攝 zoomin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副總張啓晉。林巧雁攝

安永指出,遺贈稅兩大修法重點如下:

1.死亡前2年贈與特定親屬併入遺產課稅者,受贈人應負擔受贈比例的遺產稅額。修法後,被繼承人於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在併入遺產總額計稅後,將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受贈人應繳納的遺產稅額,可避免繼承人「未受益卻需代繳稅」的情況。

舉例來說,父親去世時,課稅遺產總額為5000萬元(包含父親死亡前2年內贈與母親1000萬元)。若遺產稅額總額為200萬元,應依受贈資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母親應就受贈資產部分繳納的遺產稅40萬元(200萬的20%),過去母親若拋棄繼承不用繳稅,修法後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應課徵。

2.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更有利。修法後,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時,配偶受贈財產將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而增加可扣除金額,對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更為有利。

假設父親去世時實際剩餘財產4000萬元,死亡前2年內贈與母親1000萬元,母親實際剩餘財產2500萬元。修法後,在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扣除額時,父親死亡前2年內贈與母親的1000萬元,將視為父親現存財產,因此可扣除金額將增加為1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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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產稅 # 擬制遺產 # 安永會計所 #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