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質詢嗆這句涉恐嚇證人!法官命她加保500萬 傍晚籌不出將羈押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京華城案遭羈押1年多,9月5日獲北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則以7000萬元交保,2人均須配戴電子腳鐶,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不過應曉薇10月9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為自己喊冤,並要台北市長蔣萬安「好好整頓都發局和政風處」,北檢認為她有騷擾、恐嚇證人之虞,違反交保應遵守事項,將相關事證提請北院合議庭審酌,合議庭今天上午11時傳喚應曉薇出庭訊問,裁定應曉薇加保500萬,下午5點前若覓保無著,將改羈押。

應曉薇今早10時40分抵達台北地院時,有支持者高喊加油,隨即由女兒應佳妤陪同進入法院,記者問應曉薇「擔心加保或改為羈押嗎」,應曉薇微笑未答,上樓梯時還輕撫女兒的長髮,神態輕鬆。

應佳妤為媽媽喊冤
應曉薇女兒應佳妤昨晚得知母親今天將重開庭,在Threads發文,強調媽媽只是堅持履行身為議員的職責,做她相信是對的事。
應佳妤說,「若是我,也會提醒蔣萬安在會議中偷拍、偷錄影是很糟糕的事,市府和議會之間存在著這樣的行為,除了媽媽說的公務倫理之外,恐怕更多的是白色恐佈,那不是挑釁,而是一個真切的警告。檢察官的無所不用其極也辛苦法院了!想到明天就好可怕,因為越來越看不透,難道台灣的法律是為了一路追殺來掩飾錯誤嗎?我只希望,審判長與法官能記得,在權力與良知之間,永遠有人在看,也永遠有人仍然相信公義」。

要蔣萬安「好好整頓都發局」涉恐嚇證人
應曉薇10月9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時,多次提醒市長蔣萬安「要小心保護自己」,還說「便當會千萬不要找我」,並痛批先前北市都發局人員在便當會偷錄影,要蔣萬安好好的整頓都發局和政風處。
由於台北市都發局公務員有多人是京華城案證人,例如時任都發局專門委員劉秀玲、總工程司楊智盛等人,而劉秀玲正是應曉薇指稱「在便當會偷錄影」的人。
北檢看到電視台播放應曉薇質詢內容,認為她有「訴訟外騷擾、恐嚇證人」的嫌疑,今將質詢影片附卷陳報給北院合議庭,請合議庭審酌應曉薇否違反交保禁止事項、應撤銷交保。
京華城案合議庭昨通知應曉薇於今早11時出庭應訊,訊後裁定是否撤銷、變更原本交保裁定。

應曉薇、柯文哲交保須遵守禁令
應曉薇9月5日獲北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則以7000萬元交保,2人均須配戴電子腳鐶,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北檢一度抗告成功,但北院15日重開羈押庭,仍裁定2人交保、電子監控。北檢這回決定不抗告,2人交保確定。
北院9月15日裁定指出,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7000萬元保證金後,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3000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均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均應遵守下列事項:⒈除在法庭內開庭期間,因訴訟行為所必要外,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另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被告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⒉接受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設備監控。
北院指出,法院為保全刑事訴訟程序進行,依法得限制被告是否得接觸證人及範圍,但也需符合比例原則,不得過度限制,檢察官雖主張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應曉薇、柯文哲2人均不得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但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2人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疑慮。
因此合議庭9月15日命柯文哲、應曉薇除了在法庭內開庭期間,因訴訟行為所必要外,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另對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2人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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