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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酒駕預防性羈押!18天聲押30人獲准率曝 資深檢曝法官未收押考量

毒駕男子程偉傑在北市開車撞倒路旁9輛機車。翻攝畫面 zoomin
毒駕男子程偉傑在北市開車撞倒路旁9輛機車。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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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毒駕、酒駕預防性羈押新法5月15日施行以來,檢警積極查緝,各地檢署陸續聲押獲准,高等檢察署今指出,新法從5月15日至今已施行18天,各地檢署對於毒駕、酒駕預防性聲押30件,獲准21件,獲准率70%。

至於預防性聲押案件為何有些法官沒有裁准,一名資深檢察官指出,檢方目前對於毒、酒駕幾乎都會聲押,但法院會視個案情節輕重、是否屢犯、當事人有無正當職業等因素,審酌有無再犯之虞,因此並非一律裁准羈押。

毒駕女騎機車上高速公路自撞

今天最新出爐的毒駕預防性羈押獲准案件,由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指出,檢警於5月28日、5月30日分別查獲女子張寶樺、男子徐偉彬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上路,張女28日下午5時許,騎機車從北市文山區上國道3號高速公路,在南向22.3公里外側車道,自撞外側施工廊道肇事,被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查獲。

毒駕男形跡可疑被查獲

另外,徐偉彬於5月30日凌晨1時許,開車行經台北市康定路38號前,因形跡可疑,被台北市萬華警分局查獲。

2人驗出安非他命、海洛因

警方分別對張寶樺、徐偉彬施以毒品唾液試劑快篩,檢測結果張女呈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徐男則有第一、二級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解送北檢訊問後,檢察官認為張女、徐男涉犯《刑法》危險駕駛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毒駕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北檢指出,將持續依台灣高等檢察署指示,落實「全國毒駕專案」執法方針,結合警察機關強力查緝毒駕,對於漠視公共安全的毒駕行為,必依法從嚴從重追訴,絕不寬貸,以期杜絕毒駕風氣漫延,守護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毒駕男程偉傑開車撞倒路旁9輛機車。翻攝畫面 zoomin
毒駕男程偉傑開車撞倒路旁9輛機車。翻攝畫面

毒駕男吸喪屍菸彈連撞10車遭羈押

台北地檢署日前將吸食「喪屍菸彈」依托咪酯、安非他命的男子程偉傑聲押獲准,有毒品前科的程男5月26日上午駕駛汽車行經台北市松山區健康路112號前,自撞停放路旁的9輛機車,然後撞上前方1輛汽車才停下,松山警分局獲報到場處理,程男同意接受毒品唾液試劑快篩,檢測結果呈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與安非他命類陽性反應,警方當場將他逮捕,並查獲程男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菸彈,解送北檢。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程男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毒駕犯罪之虞,5月26日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彰化毒駕載瓦斯桶釀禍 法官竟無保請回

不過並非所有毒駕聲請預防性羈押都獲准,彰化縣5月30日發生驚悚毒駕,39歲江姓男子開車送10支大型瓦斯桶時撞上路邊車輛,被發現神情恍惚全身顫抖,當場被抓包毒駕,然而檢方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院卻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認為江男是因毒品導致無法安全駕駛釀禍、且無法認定江男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引發議論。

一名資深檢察官分析,檢方目前對於毒、酒駕幾乎都會聲押,但法院會視個案情節輕重、是否屢犯、當事人有無正當職業等因素,審酌有無再犯之虞,因此並非一律裁准羈押。

江男(左圖橘衣)毒駕肇禍時,他駕駛的小貨車上正載送10支大型瓦斯桶(右圖)。取自Threads@20242024jax_、a092310 zoomin
江男(左圖橘衣)毒駕肇禍時,他駕駛的小貨車上正載送10支大型瓦斯桶(右圖)。取自Threads@20242024jax_、a092310

什麼是預防性羈押

立院今年4月修正《刑事訴訟法》,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將毒駕也列入,於5月15日實施。依據司法院網站資訊,預防性羈押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被告再犯,以免對社會產生危害,適用於酒駕、毒駕、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強制、恐嚇危害安全、竊盜、搶奪、詐欺、恐嚇取財等罪嫌,若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可能,可預防性羈押。

毒駕男子程偉傑連撞9機車後,繼續行駛未停下。翻攝畫面 zoomin
毒駕男子程偉傑連撞9機車後,繼續行駛未停下。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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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咪酯 # 安非他命 # 北市毒駕 # 毒駕預防性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