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重罰PwC!涉恒大財務造假審計失職 40億賠償小股東+12億罰款+限業半年
【編譯于倩若/綜合外電】歷時2年多的調查,香港證監會與香港會財局上周23日同步發布處置結果,針對PwC香港(PwC Hong Kong)在中國恒大2019—2020財年審計中的嚴重失職行為,作出股東賠償、高額罰款、執業限制、個人追責的組合式處罰。香港PwC同意預留10億港元(約40.69億台幣)專項賠償恒大「獨立少數股東」(即一般投資人 / 散戶股東),同時被會財局處以3億港元(12.21億台幣)罰款、6個月執業限制,2名前合夥人合計被罰1000萬港元(約4069萬台幣)。
香港證監會:10億港元專項賠償,恒大財報造假數據曝光
香港PwC為中國恒大2019、2020財年的審計機構,香港證監會調查確認,恒大這2個年度財報存在重大虛假及誤導性信息,違規提前確認物業銷售收入,大幅誇大收入與利潤。
經核實,恒大2019財年經審核收入被誇大2139億人民幣,虛增44.79%;2020財年被誇大收入3502億人民幣,虛增69.03%。對應利潤由原本披露的盈利335億人民幣、314億人民幣,轉為實際虧損71.2億與199億人民幣。
依據協議,PwC香港在不承認法律責任前提下,預留10億港元由獨立管理人監督,專項賠付恒大的合資格獨立少數股東(沒有控制公司能力、也不是大股東或內部人的一般投資者),履行完畢後證監會不再採取進一步行動。
香港證監會表示,這是首次有一家已進入清盤程序公司的審計機構,向因虛假及具誤導性的財報而受損的獨立少數股東,提供賠償。
香港會財局:3億港元罰款+6個月執業限制,個人同遭追責
香港會財局認定,PwC香港在恒大集團、恒大物業、恒大汽車2019—2020年度審計中存在系統性嚴重缺失:未保持專業懷疑、審計獨立性失守、缺乏充分證據仍出具無保留意見、內部管控存在重大缺陷,間接助長恒大財務造假。
此次處罰具體措施包括:
1、公開譴責PwC香港及2名前合夥人張肇昌、周世強;
2、對PwC罰款3億港元,2名前合夥人各罰500萬港元;
3、實施6個月執業限制,期間不得承接新的香港公眾利益實體審計項目;
4、要求12個月內提交整改報告並完成專項培訓。
香港會財局強調,此案為首次對公眾利益實體執業會計師施加執業限制,體現了對嚴重審計失當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PwC香港回應:承認審計質量未達標,現有客戶不受影響
PwC香港當日發布聲明,確認與香港證監會達成協議、接受會財局處罰,同時不承認責任及監管結論。
聲明稱,恒大相關審計表現遠低於自身標準與市場預期,過去2年已啟動問責、整改並優化治理,包括更換管理層、關閉涉事審計分所等。
事務所強調,6個月執業限制僅針對新增香港公眾利益實體客戶,現有業務與客戶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