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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早逝、母失聯!9歲童罵老師「娘娘腔」遭求償30萬 判決出爐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一名來自破碎家庭的9歲男童,因父親早逝、母親失聯,由某愛心基金會擔任監護人。男童在校行為偏差,對老師出言不遜,甚至辱罵三字經。遭點名羞辱的陳姓音樂老師提告求償3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男童確有侵害名譽行為,但考量其經濟狀況,改判由基金會賠償5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音樂課搗亂爆口角
判決書指出,男童2019年入讀高雄某國小,由陳姓教師擔任班導師,但師生互動不佳,關係持續緊張。升上三年級後,陳師改任音樂老師,雙方衝突再度加劇。
2022年11月2日音樂課上,男童跑跳、搗亂,並對陳師嗆聲:「你快點離開這個學校,我會幫你拍拍手」,甚至講三字經,還嘲諷老師「是娘娘腔」。陳師氣得要求男童罰站,但他不予理會。
陳師後來遭學校解聘,認為與男童行為脫不了關係,控告男童與監護基金會,求償30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基金會指控陳師任教期間態度嚴厲,常拍桌、大聲咆哮,甚至無故處罰,還在疫情線上課程中忽視男童需求,才導致他反彈,陳師遭解聘是因教學不力,不該遷怒孩子。
法院認定有侵犯名譽權
法院調閱校方調查資料後,認定男童確實存在說髒話、不服管教情況,雖在基金會照顧下有改善,但仍常情緒失控。
班上同學也證實,當天男童確實辱罵老師,對陳師造成名譽侵害。不過,法院也確認陳師遭解聘,是因教學表現不佳,輔導無效後才被教育局同意處分。
法官認為,男童年僅9歲,無獨立謀生能力,日常全由基金會照料,名下無資產,若判高額賠償並不合理。最終裁定,基金會須依侵害程度,賠償陳師5千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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