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在院會中表示,關於中聯油品公司油脂檢出不符合規定一案,衛福部已在7月20日公布4至6月份所有生產油品及相關產品檢驗結果,21日召開風險評估風險評估專家會議,公布檢驗後的處置原則。現行制度對於食品業者自主檢驗、自主管理以及食品異常通報、第三方認證等面向都有精進空間,衛福部啟動修法研議,並且在21日由陳時中政委主持召開修法會議,邀請六都代表出席,以建立更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卓榮泰說明此次修法的幾項修正要點,第一,發生重大食安事件時,中央得成立指揮中心,地方主管機關有動員通報中央以及依指揮中心指示辦理之應變的責任,以整合相關資源與協調調度。
第二,符合一定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應該將食品食安的監測計畫報請中央來核定,發現食品有危害之虞,應於24小時之內通報。
第三,強化驗證機制,驗證機構得進行現場抽樣,並且要求業者提供樣品以及自主檢驗報告等資料。第四,為落實食安監測的權責劃分,地方主管機關應辦理查核,中央主管機關就重大突發性或其他食安事件,亦得辦理查核,地方機關應配合辦理。
第五,授權訂定下架措施以及後續處置等事項之辦法,食品安全保護基金得補助依中央食品安全會報會報指示,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下架之非違規食品業者相關的費用。
第六,食品業者若違反自行或送驗檢的規定、未設置檢驗室等,直接開罰3萬元到300萬元;違反有危害之虞時的停工、通報義務等規定,最高罰1500萬元,並且增訂財產執行保全機制,以避免受處分人有隱匿、轉移財產或者是逃避執行的之虞。
第七是為強化網路食品管理,明訂通訊網路業者的管理義務以及風險把控的責任。
卓榮泰請衛福部加強與社會各界溝通,廣納各部會以及地方政府的意見,凝聚食安法修正草案的共識;請衛福部即刻盤點,擬定相關子法法規的增修,並且落實執行,以完善食品安全防護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