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最低工資去年裁罰153件 保全業最多、1業者違法3件
【記者賴昀岫/台北報導】勞動部今(24)日公布去年企業違反最低基本工資裁罰情形,共計153件、罰鍰金額計330萬元,且有超過3成屬於「支援服務業」,當中又以保全業為大宗。勞動部提醒,違反《最低工資法》的事業單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情節重大者,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最高額二分之一。
勞動部去年勞檢逾3.4萬場 7658場違法
勞動部表示,去年全國勞動條件的勞動檢查共計實施3萬4705場次,查有違反法令情形計7658場次,其中因工資給付低於法定最低標準,違反《最低工資法》第5條或《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處分案件共計153件,罰鍰金額計330萬元。
在這153件違規中,「西北保全股份有限公司」、「皇佳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及「銘廬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各違反2件、「東京都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違法3件,其餘各違反1件。
整體而言,違規行業以支援服務業(33.33%)、製造業(15.03%)、批發及零售業(14.38%)、住宿及餐飲業(7.19%)及其他服務業(6.54%)為最多。
違反最低工資 保全服務業佔大宗
違反最低(基本)工資規定的行業,以支援服務業為最多,其中多為保全服務業者,勞動部表示,常見違規態樣是,僱用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指定工作者,如保全人員,勞資雙方所約定並經核備的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正常工時,未留意最低(基本)工資應按正常工作時間比例增計,以致觸法。
勞動部提醒,為協助業者正確理解相關規定並避免違法,已特別製作「保全人員薪資計算懶人包」,說明84條之1工作者之工資計算方式,提供保全業者及相關事業單位參考運用,以確實遵循最低工資法相關規定。
事業單位違反《最低工資法》 最高罰100萬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另其餘行業違反樣態,多屬事業單位認為新進或試用期勞工尚不熟悉工作流程,因此給予工資報酬較低,或將全勤獎金、工作績效獎金計入本薪,致勞工倘未能全勤或當月工作績效不佳時,整體領取工資未達最低工資標準的違法情形。
勞動部強調,《最低工資法》已於2024年1月1日施行,並自2025年1月1日起適用首次公告的最低工資標準,目的在於保障勞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所需,勞雇雙方議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2025年1月1日起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每周正常工時達40小時者)每月最低工資為2萬9500元;按時計酬者,每小時最低工資為196元。
違反《最低工資法》的事業單位,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情節重大者,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最高額二分之一。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應全面檢視薪資結構及給付方式,避免因計算錯誤或認知不足而觸法。
勞工發現雇主違反勞動法令 可撥打1955申訴
勞動部說,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事業單位,勞動部將責成各地方政府全面展開複查,所有違反法令規定之事業單位均依法於「違反勞動法令雇主查詢系統」中公布。
勞動部提醒,勞工如發現雇主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均可就近洽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進行申訴,以維護自身勞動權益;雇主也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法遵訪視服務,以避免違反法令而受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