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宣布調降房貸收支比 其他銀行不跟進原因曝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響應政府9月1日起撥款的新青安購屋優惠貸款不計入銀行法第72條之2限額,並強化支持自住需求民眾的購屋融資,台灣銀行11日宣布放寬符合無自用住宅購置貸款收支比率,審核基準由200%調降至180%。其他銀行並不打算跟進放寬,原因是台銀審核標準本來就是業界最高。

房貸佔支出一半容易變逾放
其他公股表示,每家銀行內部訂定的收支比不同,台銀本來就比其銀行嚴格,降低為宣示效果,其他家本來就比較低不需調整。一般公股銀收支比大約在120~150%左右,民營銀行約120%,民營雖然設定的收支比較低,但是貸款利率較高。
200%收支比的概念相當於支出5萬、收入10萬,才能獲得銀行8成的貸款成數,大約房貸支出佔收入1/3。150%收支比大約是房貸支出佔收入一半,公股銀說,「如果房貸支出超過收入一半很恐怖,容易變逾放。」如果沒有達到銀行內部設定的收支比,房貸的貸款成數會降低,無法貸到最高8成。

夫妻收入可合計 請父母當保人拉高成數
官股銀說,儘管一開始有寬限期只需繳利息,但計算收支比仍要以本金加上利息的金額估算。假設購買1000萬房子,以30年無寬限期計算,每月還款金額約3.1萬元,生活費約2萬,月支出約5萬元,推算月收入需10萬元才能取得8成貸款。
很多人因為無法拿到8成的貸款成數而放棄,某官股銀說,若想取得較高成數貸款,另一方式是想辦法取得保人擔保,比如父母親當保證人,才有機會可獲得8成的成數。官股銀主管說,收入可計算家庭收入,比如夫妻兩人合計收入,解釋上可以比較寬鬆。

新青安撥完恐要到明年
台銀表示,審查授信案件,皆遵守銀行公會授信審查原則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依個案的信用狀況、資金用途、償還來源、債權保障等條件綜合評估,核給適宜的融資額度及條件。收支比率是評估還款能力之重要指標。
本次調降無自用住宅者還款能力審核基準,意指在相同收入及其他條件下,將提高購屋貸款可貸額度,最高仍不逾購價或核估時價孰低8成,期盼減輕無自用住宅者購屋資金籌措負擔,協助更多無自用住宅者安心成家。
金管會鬆綁新青安貸款不列入銀行法72-2的放款限額,原本等待撥款3~6個月的申請人可望加速排撥,已核未撥的新青安房貸金額超過1200億,以銀行核貸量能,估計全部撥完恐怕也要排到明年了。新青安申貸案已逐月降低,銀行業估計能上車的人也都差不多上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