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圍棋才藝李狼師猥褻12童 受列管期竟開補習班再伸狼爪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區圍棋才藝班李老師於2019至2021年間猥褻12名兒童,並裝設監視器拍攝、保留相關性影像,去年10月李男被高等法院判刑21年徒刑。監察院今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新北市府處理過程的多個斷點,讓有性猥褻前科的李男在列管期間竟違法開設補習班,重新對孩童伸狼爪,且輔導資源統籌有諸多違失,據此,監察院糾正新北市政府,並籲請行政院檢討改進相關機制。
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張菊芳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新北土城違法開圍棋補習班並侵害兒少案的完整調查報告。紀惠容表示,李男曾猥褻未滿14歲兒少,入獄服刑4年多,2014年6月出獄後,新北市府理應列管7年至2021年6月,列管期間新北市政府須提供李男身心治療,新北市警察局土城分局應每月查訪1次以上,李男也應每半年向分局報到。
但新北市性侵害防治中心2018年3月評估後,決議李男治療結案,卻未將結案附帶的「跟男童獨處再犯風險」橫向聯繫警察機關;李男2019年違法開設補習班,從當年至2021年的3年之間,就猥褻12位兒童、60餘次犯行,還拍攝、保留性影像,而每月應訪查的土城分局自2021年3月起就無訪查紀錄,直到2受害童家長2024年9月率先報案,該分局才察覺李男違法開設補習班。列管期間應每月訪查的土城分局,從2021年3月起,就沒有訪查李男的紀錄。
紀惠容指出,新北市府第一斷點,對李男社區監控、治療沒有落實,第二斷點則是任李男違法開設補習班,而治療結案評估的再犯風險又未告知警察局,致李男再伸狼爪。
新北市府前端預警斷線,事發後,從受理報案到訊問過程又不友尚,張菊芳說,被害兒童家長致電性侵害防治中心詢問報案程序,性防中心錯誤指引個案到轄區派出所,家長帶孩子到轄區派出所後,又被要求到案發地的另個派出所報案,導致被害兒童跟家長在派出所、醫院及婦幼隊,反覆奔波及重複陳述,耗時13個小時直到凌晨才把筆錄做完。
張菊芳表示,我國在2000年訂定有減少性侵害被害人重複陳述的作業要點,旨在提供友善環境,讓機構之間相互聯繫,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二度創傷,此案各相關機關沒有建立以被害人為中心的跨網絡合作機制,又由警政來主導詢問,創傷預防功能有待強化。
葉大華指出,糾正新北市府的另一個重點,在於本案涉及到五個國小,目前清查大概有12 位學童確定受到侵害,但是新北市政府缺乏系統性統籌,造成清查延宕將近8個月,教育局跟學校端在回應受害學生、家長請求進行創傷輔導時,又沒有積極接住需求,導致輔導空窗期。
葉大華說,10多年來一直強調社安網,學齡及學齡前階段的兒童遭到侵害,很重要的是要進快接住,避免二度創傷發生,由於此案經由家長主動報案,所有證據在警方手上,錄音影像要透過檢警逐步提供,學校端、教育局端才能夠掌握跟了解,導致相關輔導機制啟動有所落差。
監委提醒,目前兒童性侵害案件雖均由婦幼專組檢察官承辦,但如本案李男除犯強制猥褻,又拍攝兒少性影像,檢察官起訴時卻漏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責,顯示實務執行均有待精進。行政院允應引以為鑑,協調部會儘速改善、建立指引,並宜參酌CRC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專家建議,研議設置Barnahus(兒童之家)之可行性,以落實創傷知情及保障弱勢受害人。
對於監察院的糾正,新北市府教育局回應:
一、【第一時間會同警方稽查,依法重罰並勒令停辦】
本案教育局於113年9月1日晚間接獲警察局通報,隔日即會同警方到場稽查,並配合警方查扣相關資料,避免證據流失;查證該場所未依規定申請立案屬實,已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裁罰最高額度25萬元、勒令停辦,並依法公告,以阻斷違法營業。
二、【持續擴大稽查與列管追蹤,杜絕進入補教場域】
凡涉不適任情事經查證屬實者,教育局即依法認定並列管,禁止擔任補習班人員,避免再接觸學生。教育局於113年9月18日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認定本案場所負責人管制永久不得擔任補習班人員。
同時教育局持續擴大補教場域稽查,自108年迄今稽查5,973家次、裁罰3,682萬6,000元。針對未立案及違規案件依法裁處、列管疑似未立案場所,並與工務、消防等單位加強複查。對任何涉及學生安全的違法情形嚴正處理。
三、【新北主動提案補強制度缺口,協助家長辨識合法立案資訊】
依現行法規,地方政府僅能事前審查立案補習班,對未立案人員無事前背景查核或納管機制,僅能於查獲違法事實後依法裁罰停辦。為補強制度缺口,新北已於113年間函請教育部研議納管機制,並於114年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提案討論;教育部114年7月已決議建置示警機制,後續也會持續配合中央機制建置,讓第一線查核更有工具、家長查詢更有依據。
教育局持續透過多元管道提醒家長優先選擇合法立案補習班,可透過「新北校園通APP」或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查詢立案資訊,共同守護孩子安全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