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一名34歲孫姓空服員去年執行米蘭飛航勤務,去年9月在執勤台北往返米蘭航班中身體不適,希望座艙長打機上衛星醫療系統卻遭拒,9月25日5時55分抵台就醫,隔天至林口長庚醫院急診,並入住一般病房治療,但病況惡化,一度轉入加護病房,10月8日再轉診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10月10日晚間宣告不治。
長榮航空表示,針對近日外界關切本公司人員懲處案件之相關討論,長榮對於飛航作業安全、組員健康及管理責任一向高度重視。
座艙長連降2級調整為非管理職
任何違規事件發生後,即依內部規定與程序,提報公司人事評議委員會審議,全面檢視人員執勤流程及主管職責履行情形,並依調查結果作出相應處置。
長榮航空表示,經人評會決議,本案空服員於執行職務期間,未能確實依標準作業流程(SOP)履行主管職責,經判定其於領導及管理職務上有明確缺失,並認定不適任管理職務,已依規定予以連降兩級,調整為非管理職之處分,未來不再負責相關管理工作,並依相關規定予以記大過一次。
長榮航空未來將持續強化管理制度、教育訓練及督導機制,確保各級人員確實落實作業規範,並致力於維護全體組員之工作安全與專業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