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秘書長劉梅君表示,近年高教亂象層出不窮,有許多惡劣事蹟,應大幅度修正《大學法》。范雲則說,20年未修正的《大學法》早已過時,教育部應推出修法版本。
高教工會聖約翰科大分部召集人蔡麗惠則說,支持大學改革,她也提出三個改革方向,首先是大學校長遴選應該加入「教職員生同意權」,應該讓教職員生參與遴選,必選決策過程由少數人壟斷。
再者,蔡麗惠說,目前大學副校長的資格門檻極低,有些甚至以助理教授資格就當上副校長,建議《大學法》應修法,明確規範副校長應具備相當於校長或院長的資格標準。
另外,蔡麗惠強調,應調整大學校務會議的代表席次,減少學術、行政主管的比例,讓沒有兼任行政職的教師,有更多發聲機會,才能充分反映基層教師教學、研究的需求。
她建議,《大學法》應修法,限制學術、行政主管的比例,不超過校務會議的三分之一。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則建議,對於高教環境的改善,應增加老師的待遇,並且讓大學校務會議,有更多基層老師、學生參與。
此外,陽明交大學生麻筱祺指出,今年4月群聯電子跟陽明交大,打算在該校竹北六家校區設立產學合作大樓,但在相關會議中,學生看不到有關產學合作的實質內容,也無法在會議中表達意見或投下反對票,只能訴諸媒體。
另外,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具體建議,《大學法》應修法,讓校務會議、各級會議當中的學生代表比例,提高到至少五分之一,賦予學生應有的主體性及校務參與權利。
范雲最後強調,校園亂象頻傳,20年未改革的《大學法》再不修,將無法終結高教現場宛如侏羅紀校園的現況,教育部應負責任地提出修正草案,讓大學校園回歸正常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