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電子煙就開罰!菸害修法草案下周送立院 加重網路平台責任
【記者林芳如/台北報導】台中有家長反應國小五年級生集體在校內廁所抽電子煙,最大隱憂在於含依托咪酯的「喪屍煙彈」,就是以目前禁止的電子煙作為載具。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最快下周送交立法院審查,只要發現「持有」電子煙即可沒入並開罰,不限於「使用中」的現行犯;電子煙的「輸入」與「製造」納入刑事責任;網路平台販售電子煙,將加重業者責任。
國教署統計,學生涉嫌攜帶或使用電子煙情形嚴重,全國通報案件從2023年237件至2025年1692件,通報量暴增七倍。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在立法院受訪說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正在進行文字與刑責對照的最後整理,預計最快下周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交立法院審查。
石崇良表示,主要有三大重點,第一,只要發現「持有」電子煙即可沒入並處以罰金,不限於「使用中」的現行犯。第二,電子煙的「輸入」與「製造」過去僅有行政罰,未來納入刑事責任,並依情節輕重、數量多寡訂定不同刑度與罰鍰。第三,網路平台若販售電子煙,將加重業者責任,並賦予政府公權力進行屏蔽、下架或遮掩。
近來毒駕撞死人慘劇頻傳,今年已奪走18條人命,為防堵新興毒品一再造成毒駕悲劇,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將「喪屍煙彈」原料依托咪酯列為一級毒品,未來製造、運輸或販賣依托咪酯,最重可判死刑,施用者最重可判5年。
含依托咪酯的「喪屍煙彈」就是以目前禁止的電子煙作為吸食載具,石崇良強調,為了避免小朋友因為好奇使用,將與教育部合作強化教育喪屍菸彈是「毒品」不是「菸」,賦予學校「沒入」權力,並建立暫時保管與通知衛生局查處的流程。配合法務部與檢調,從校園查獲個案「順藤摸瓜」追查上游原料與製造商。
未來毒駕的部分,石崇良指出,交通部修正罰則,除了加重毒駕者刑責,也將研議沒入作案車輛,行政院已經召集了幾次的跨部會會議,大家一起要努力打擊新興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