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最高18萬元
衛福部表示,為緩解中、重度機構住民的家庭照顧及經濟負擔,自2019年起辦理「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並於2023年起將全年補助額度由最高6萬元提升至12萬元,且取消排富規定。隨長照3.0今年上路,經評估進一步調整相關補助額度、認列方式及核發期程,並增加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以減輕長照家庭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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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說,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的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補助金額增加5000元,達到1萬5000元,全年最高18萬元,較原制全年最高12萬元增加6萬元。2023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並持續入住的既有住民,未經評估或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4級者,仍依方案規定每月補助5000元。
吳希文進一步指出,今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者,原有補助制度維持不變,另可申請每月5000元住宿費用補助,不必換軌就可獲得更多支持,也減少制度轉換所衍生的補件、查調及等待,讓申請更便利、支持更連續。
為讓補助認列更貼近實際入住情形,新制從原本「按年累積」,全年累積入住達180天、符合條件後一次核發,調整為「按月認列」。吳希文表示,當月實際入住達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即認列1個月;地方政府按上、下半年分2次檢核撥付,縮短補助到位時間。
今年度另設過渡保障,曾於2025年度核定領取12萬元者,2026年1月至8月累積入住達180日,該期間一律核給12萬元;9月起再依新制按月認列。
吳希文說,新制自9月14日起開放申請,民眾可向各地方政府提出申請,部分地方政府可能由相關機構協助代為送件,衛福部事前也已召開會議向地方政府進行溝通說明。民眾於10月底前提出申請者,地方政府須在11月30日前完成審核,並先核撥1至8月的補助款;全案申請截止日為12月16日,地方政府須於明年1月底前完成審查。
衛福部表示,本次方案提供24小時密集照顧需求者更實質、及時的支持,減輕家庭照顧與經濟負擔;新制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