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不良運動經紀!運動部推運動經紀職能基準認證 無法源依據欠缺強制力

【記者陳雍仁/台北報導】中職日前發生運動經紀公司涉嫌引誘球員參與博奕活動醜聞,讓運動經紀的道德倫理規範再度引發熱議,為了杜絕不良運動經紀公司再度出現,運動部昨(16日)宣布將推動運動經紀人職能基準,希望能讓運動經紀人行業職能更加專業化,但運動部政務次長黃啟煌也坦言:「現階段並無法源依據,無法強制化。」
隨著棒球、籃球與排球相繼走向職業化,運動經紀的需求日漸提高,但國內並未設置運動經紀證照制度,所以導致運動經紀公司良莠不齊,讓運動員選擇運動經紀人時徒增困擾,現階段的各項運動項目的經紀人認定,都是各單項運動協會或職業聯盟自行規範,欠缺公部門的認證和審核。
為了讓運動經紀產業更健全,運動部預計將在10月底前公告受理「運動部委託或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鼓勵民間機構提案發展運動產業領域所需專業職能項目,其中包含運動經紀人職能基準,後續將透過勞動部的標準化機制,促使運動產業以相同標準培育及發展,共同推進運動經紀人行業職能的專業化,為選手創造更健康、更具公信力的永續發展環境。
運動部表示,運動經紀人制度在運動產業中扮演著關鍵火車頭角色,為健全經紀人體系、提升整體產業信任度,10月底前將公告受理「運動部委託或補助民間機構訂定運動產業人才職能基準」,鼓勵民間機構依勞動部「職能發展及應用推動要點」建立運動產業相關的職能基準(Competency Standard),其中將包含運動經紀人職能基準,明確定義其所需具備專業知識、技能與高度的職業倫理素養,並經勞動部審核,發展成為具備公信力之運動經紀人職能基準。

運動部未來也將依照勞動部核定之運動經紀人職能基準,協助民間機構設計職能導向課程,透過經勞動部合格認證單位辦理訓練並授證。課程也會配合勞動部每3年定期檢討並更新,確保能學到業界最新、最需要的專業能力,以協助各運動協會和產業建立健全人才管理體系,以期從根本上提升運動經紀人專業水準與道德操守,強化運動經紀人職業倫理規範以及風險防範。
運動部計畫能夠推動公部門的運動經紀證照制度,但黃啟煌坦言:「現階段的法律,運動經紀這塊欠缺法源基礎,所以證照的推動並無強制力,只能與各職業聯盟、球隊以及各單項運動協會進行討論,希望他們未來能將我們的職能基準納入參考。」
黃啟煌強調,「現行法令無法強制經紀人證照必須由公部門認證,所以我們只是先訂立標準,即使未來推出,也不會和現行的職棒、職籃運動經紀衝突,將採雙軌並行,提供運動員多一些選擇。」
